
(1).主管;主宰。 南朝 宋 謝莊 《宋明堂歌·歌赤帝》:“龍精初見大火中,朱光北至圭景同。帝在在離寔司衡,水雨方降木槿榮。”
(2).猶言宰衡。 宋 羅泌 《路史·後記九上·高辛氏》:“ 羿 以善射服事先王,乃命司衡賜以累矰、彤弓、蒿矢。”參見“ 宰衡 ”。
(3).負責評閱試卷。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科場一·榜後誤失硃卷》:“同一失硃卷也,而評議異同如此,蓋其時司衡者,物情有與有不與,故當事者之苛恕亦因之。” 清 戴名世 《<閩闱墨卷>序》:“獲從諸君子之後,而荷司衡之任。”
“司衡”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主管;主宰
指對某類事務具有管理權或決定性作用,常用于形容權威性職責。例如南朝宋謝莊的詩句“帝在在離寔司衡”,即用“司衡”描述帝王的主宰地位。
猶言宰衡
“宰衡”原指古代宰相的職責,代指國家重臣或最高行政權力。如宋代羅泌《路史》中“命司衡賜以累矰”,此處“司衡”暗含權力分配之意。
負責評閱試卷
明代文獻記載科舉考試中“司衡”特指考官評閱考卷的職能,例如《萬曆野獲編》提及“司衡失職”即指考官失誤。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司衡是一個漢字詞組,常見于古代文獻中,多用來指稱官職或官銜。它的拆分部首是“⻍”,拼音為“sī”,部首意為“雙手”,“衡”部則由“行”和“工”構成,拼音為“héng”,意為“稱量”或“衡量”。整體意義上司衡意指“掌管衡量之事的官員”。
司衡作為一個古代官職,起源于中國古代,最早見于《禮記·玉藻》篇,後來成為了一個正式的官名。在繁體字中,司衡的寫法為“司衡”,但在現代的簡化字中,将“⻍”部與“行”部合并為一個字,合并後的寫法為“史衡”。
在古時候,司衡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例如,在漢代的《張懷瓘正字通》中,将司衡的部首“⻍”拆為兩個部分,分别是“丸”和“使用的手”。另外,古代還有一種将“衡”部寫作“彳礻”的寫法,如《說文解字》中的記載。
1. 司衡負責監督貨物的質量和數量。
2. 司衡在官府内有重要的職責,需要具備豐富的經驗和技能。
1. 組詞:司衡官、司衡員、司衡廳、司衡署。
2. 近義詞:衡官、衡黜、巡衡。
3. 反義詞:不舉、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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