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纏縛。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青桐》:“﹝青桐﹞當歲即高一丈,至冬,豎草於樹間,令滿;外復以草圍之,以葛十道束置。”
“束置”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shù zhì,具體解釋如下:
本義為“纏縛”
指用繩索等物捆綁固定,常見于古代農書或技術類文獻。例如《齊民要術·青桐》記載用草和葛條對樹木進行捆紮保護。
引申為“限制、擱置”
現代語境中可比喻事物被約束或擱置不用。例如“法案被束置高閣”“技術成果因不實用而束置”等。
需注意與成語“束之高閣”的區别:後者更強調“棄置不用”,而“束置”的引申義側重“受約束的狀态”。
如需進一步查閱古籍原文或例句,可參考《齊民要術》及相關詞典來源。
《束置》是一個動詞詞組,表示限制、約束某人或某事物的自由或行動。
《束置》的部首為“⺮”,共有12個筆畫。
《束置》是由“束”和“置”兩個漢字組成的詞組。其中,“束”意為束縛、固定;“置”意為放置、安排。合在一起表示将某人或某物束縛、安排在特定的位置或狀态。
《束置》的繁體為「束置」。
根據《康熙字典》的記載,古時候《束置》的寫法為「束置」,其中的“束”(束)與現代寫法相同,而“置”(⺮)則是由“⺮”+“世”組成,表示将一個結構置于另一個之上。
1. 為了維持秩序,警察束置了嚴格的安全措施。
2. 這個規定束置了他們的發揮空間。
1. 限制:表示對某人或某事物的行動或發展做出限定。
2. 約束:表示對某人的言行或行為進行限制或約束。
放任:表示對某人或某事物不進行約束或限制。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