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解雙方的争執;勸說使和解。《紅樓夢》第三十回:“我説他們不用人費心,自己就會好的,老祖宗不信,一定叫我去説和;趕我到那裡説和,誰知兩個人在一塊兒對賠不是呢。” 魯迅 《彷徨·離婚》:“他給他們說和也不止一兩回了。” 趙樹理 《三裡灣·國慶前夕》:“你明天出面去找一下調解*********的 秦小鳳 ,就說咱們入了社,不願意和 有翼 分家了,讓她來給咱們說和說和。”
“説和”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基本詞義
“説和”指通過勸說調解雙方的争執,促使達成和解。該詞強調居中調行為,常見于解決人際或群體矛盾。例如《紅樓夢》第三十回提到“老祖宗不信,一定叫我去説和”()。
發音與字形
相關延伸
“説”字本身有“解釋”“講述”等義(),但“説和”更側重調解功能,需結合語境區分。現代漢語中“說和”已簡化為“說和”,但古籍或方言中仍保留原字形。
應用場景
適用于家庭糾紛、鄰裡矛盾等需要第三方介入調解的場合,強調通過溝通化解沖突()。
《説和》是一個漢字詞組,意思是解釋争端、化解紛争,讓雙方達成和解。
《説和》的部首是言字旁,拆分為“言”和“禾”。它的總筆畫數為10畫。
《説和》一詞源自于古代的儒家經典《論語》中的一句話:“説以勸和”(用言辭來勸說達成和諧)。後來,這個詞組逐漸發展演變成現在的意義。
《説和》的繁體寫法為「說和」。
在古代,「説和」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比如,根據古籍《說文解字》,有時會将「説」的上面一橫寫成兩橫。同時,在甲骨文中,「和」的形狀也與現在有所不同。
1. 在争論中,雙方應該懂得「説和」。
2. 他們因為這個問題争執了很久,最終還是找到了一個妥協的解決方法,成功地「説和」。
和諧、和平、和解、和氣、和藹、和睦、和善。
和解、妥協、調解、和好、息事甯人。
争吵、沖突、對立、紛争、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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