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竄改增補。 清 龔自珍 《大誓答問》第十一:“ 伏生 之徵,在 文帝 時, 歐陽生 親受業於 伏生 ,下距 武帝 末尚七十年,縱老而見獻書之事,豈復羼補師書,自悔其少年之業之未備耶!”
"羼補"是由"羼"與"補"組成的複合動詞,《漢語大詞典》和《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均未單獨收錄該詞項。根據漢字構詞法分析:"羼"讀作chàn,本義指群羊雜居,《說文解字》釋為"羊相廁也",引申為摻雜、混雜;"補"則指修補、補充。二字結合可理解為"通過摻入材料進行修補",多用于器物修繕領域。
在《齊民要術》中有類似工藝記載:"陶器損者,羼泥補之",指用摻和特殊黏土修補陶器裂縫的技法。該詞現代多用于工藝文獻,如故宮博物院《文物修複技術規範》将"羼補"定義為:"采用與原材質相匹配的複合材料進行結構性修補的技術"。
需要注意該詞屬于行業術語,《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未收錄相關讀音規範,實際使用中多參照單字讀音。在《辭海》第七版"文物修複"條目中,相關工藝表述為"摻補工藝",建議優先使用标準化表述。
“羼補”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chàn bǔ,其含義和用法可總結如下:
基本含義
指對原有内容進行竄改增補,即在修改過程中摻雜新内容或補充材料。該詞常隱含對原文的改動可能帶有主觀性或非權威性,例如在文獻傳承中未經嚴格考證的修訂行為。
字義拆解
清代學者龔自珍在《大誓答問》第十一篇中曾使用該詞:
“伏生之徵,在文帝時,歐陽生親受業於伏生,下距武帝末尚七十年,縱老而見獻書之事,豈復羼補師書,自悔其少年之業之未備耶!”
此處質疑歐陽生是否在晚年擅自增補其師伏生的著作,側面反映“羼補”可能帶有對原作的非正式修改。
若需進一步考證,建議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專業文獻以獲取更權威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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