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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粟的意思、稅粟的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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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粟的解釋

征收糧稅。《周禮·地官·載師》“凡田不耕者出屋粟” 漢 鄭玄 注:“空田者,罰以三家之稅粟。”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稅粟”是古代中國以糧食為征收對象的實物稅種,特指以粟米為主要繳納形式的農業賦稅。該詞由“稅”(賦稅)和“粟”(谷物)複合構成,其核心含義可分解為以下三方面:

  1. 詞義解析

    “稅粟”屬于偏正結構複合詞,其中“稅”為動詞性語素,表示征收賦稅;“粟”為名詞性語素,指代具體征收物。《漢語大詞典》将“稅粟”定義為“官府按田畝征收的谷物”,強調其作為國家財政基礎的糧食儲備功能。在秦漢時期,“稅粟”與“刍藁”(飼草)并稱,構成“田租”主體。

  2. 曆史實踐

    據《漢書·食貨志》記載,漢代實行“十五稅一”至“三十稅一”的粟米征收标準,農民需按土地産量比例繳納粟米至官倉。唐代前期推行租庸調制,“粟二斛”被定為丁男年租定額,這種實物稅制直至兩稅法改革後才逐漸被貨币稅替代。

  3. 制度演變

    稅粟制度貫穿先秦至明清,其征收形式隨社會經濟結構變化呈現階段性特征。宋代《慶元條法事類》詳載稅粟征收細則,規定“夏稅秋糧”需以粟、麥等主糧完納。至明代一條鞭法實施後,稅粟在賦稅體系中的比重顯著下降,但仍作為地方存留糧發揮作用。

網絡擴展解釋

“稅粟”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征收糧稅的行為,具體解釋如下:

詞義解析

  1. 基本含義
    指征收糧食作為賦稅,其中“稅”指稅收,“粟”特指谷物(尤其是小米)。這一概念常見于古代農業社會,糧食作為實物稅的重要形式。

  2. 曆史背景
    根據《周禮·地官·載師》的記載,漢代鄭玄曾注解:“空田者,罰以三家之稅粟”,說明當時對荒廢農田的處罰措施涉及糧稅征收。這反映了古代稅制與農業生産緊密關聯的特點。

  3. 詞語結構

    • 稅:左右結構,本義為稅收;
    • 粟:上下結構,指谷物(如小米),也泛指糧食。

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稅制細節,可參考《周禮》等典籍或權威曆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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