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碑。《後漢書·桓彬傳》:“ 蔡邕 等共論序其志,僉以為 彬 有過人者四……乃共樹碑而頌焉。” 唐 黃滔 《贈旌德呂明府》詩:“兩衙斷獄兼留客,三考論功合樹碑。” 明 劉基 《杭州實庵和尚福嚴寺記》:“ 至正 辛卯寺成,将樹碑求文以誌其所自。”
樹碑,漢語複合動詞,指豎立石碑以記載事迹或頌揚功德。該詞由“樹”(豎立)與“碑”(刻字記事之石)構成,其核心意義是通過實體石碑實現紀念功能。《漢語大詞典》将“樹碑”解釋為“立碑”,強調其作為文化載體的物質屬性;《辭海》補充其曆史淵源,指出東漢時期已有“樹碑表墓”的習俗,用于銘刻逝者生平。
從文化符號學角度,樹碑行為具有三重内涵:其一為紀念性,如北京人民英雄紀念碑通過碑文傳承集體記憶;其二為規範性,古代官府常樹碑公示律法,如唐代《開成石經》刻儒家經典于碑林;其三為象征性,現代企業通過樹碑行為塑造品牌形象,例如海爾工業園内镌刻企業發展史的紀念石碑。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網記載,雲南納西族至今保留着為百歲老人樹“壽星碑”的民俗傳統。
該詞的語義演化呈現從實體到抽象的雙向延伸,既保留“樹功德碑”等具象用法,又衍生出“樹碑立傳”等成語,喻指通過文字形式傳揚事迹。《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特别标注其書面語屬性,常見于曆史文獻及官方文書。
“樹碑”是一個漢語詞語,其詳細解釋如下:
基本釋義
指“立碑”,即豎立石碑的行為。拼音為shù bēi,注音為ㄕㄨˋ ㄅㄟ。這一行為通常用于紀念人物、事件或功績,例如《後漢書·桓彬傳》中記載:“乃共樹碑而頌焉”,即通過立碑來贊頌某人。
曆史與文學中的用法
在古代文獻中,“樹碑”常與頌揚功德相關。例如:
現代引申含義
作為成語,“樹碑”不僅指物理上的立碑,還可比喻通過某種形式(如文字、建築等)永久紀念重要人物或事件。例如為英雄人物樹立紀念碑,或為曆史事件建立标志性建築。
使用場景
多用于正式或莊重的語境,如曆史記載、紀念活動、文學創作等,強調對功績或意義的永久性銘記。
總結來說,“樹碑”兼具具體行為與象征意義,是中華文化中傳承紀念傳統的重要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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