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給喪家的禮物。亦指贈送禮物以助人治喪。 漢 王充 《論衡·量知》:“貧人與富人,俱賫錢百,并為賻禮死哀之家。”《舊唐書·郭子儀傳》:“雖賻禮加等,輟朝增日,悼之流涕,曷可弭忘。”《警世通言·俞伯牙摔琴謝知音》:“儻吾弟居喪,可為賻禮。”
赙禮是漢語中表示向喪家贈送財物以助治喪的專用名詞,其核心含義指向喪事活動中的經濟資助行為。該詞由"赙"與"禮"二字複合構成,其中"赙"字在《說文解字》中被釋為"助也",特指對喪葬事務的財物支持;"禮"則指禮儀制度,共同構成傳統喪葬禮俗的重要環節。
在具體使用層面,赙禮具備雙重屬性:既是物質層面的資助,體現《禮記·檀弓》所述"凡赙,所以佐生者"的互助精神;又是禮儀規範的載體,需符合《儀禮·既夕禮》記載的"赙馬入廟門"等程式要求。曆代典章如《唐律疏議》更明确規定赙禮的等級标準,反映其制度化的社會功能。
現代漢語權威辭書《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赙禮定義為"送給喪家的財物,用于幫助辦理喪事",強調其現實應用價值。該詞彙至今仍常見于訃告文書與殡儀文書,但在日常口語中已逐漸被"帛金""奠儀"等通俗說法替代。
“赙禮”是中國古代喪葬文化中的特定概念,指在喪事中贈送給喪家的財物或禮物,用于幫助治喪。以下從不同角度詳細解釋:
1. 詞義解析 •核心含義:指為幫助他人辦理喪事而贈送的財物或禮品。如《警世通言》記載“可為赙禮”,即用財物表達對逝者的哀悼。 •字詞構成:由“赙”(fù)與“禮”組成。其中“赙”特指用財物助人治喪的行為,“禮”則指向儀式相關的饋贈。
2. 曆史淵源 •漢代起源:王充《論衡》記載“貧人與富人,俱賫錢百,并為赙禮”,說明漢代已有不同階層共同出資助喪的習俗。 •唐代發展:《舊唐書》提到“赙禮加等”,表明唐代對助喪禮物的規格有等級區分,與身份制度相關。
3. 社會功能 •經濟支持:幫助喪家承擔殡葬費用,尤其是對貧困家庭尤為重要(如《論衡》中窮富共同出資的案例)。 •情感表達:通過財物傳遞對逝者的哀思,如《警世通言》中俞伯牙贈禮悼念知音。
4. 現代演變 這一概念在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逐漸被“喪禮金”“帛金”等更通俗的表述替代,但核心内涵仍保留在部分傳統習俗中。
結構說明:該詞屬偏正結構,“赙”限定“禮”的喪事屬性,整體凸顯禮儀性與功能性結合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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