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古代諸侯互相會見。《國語·魯語上》:“是故先王制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 韋昭 注引 賈侍中 曰:“五年之間四聘於王,而一相朝。相朝者,将朝天子先相朝也。”
相朝是古代漢語中的特定禮儀用語,指諸侯之間互相朝見的行為,屬于周代禮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核心含義與曆史背景如下:
“相朝”特指西周至春秋時期,諸侯國君主按照禮制規定相互拜訪、會晤的儀式。《周禮·秋官·大行人》明确将諸侯交往分為“春朝”“秋觐”“夏宗”“冬遇”“時會”“殷同”六類,而諸侯國之間的平等互訪即稱為“相朝”。
例證:
《周禮·秋官·大行人》:“凡諸侯之邦交,歲相問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
(注:鄭玄釋“世相朝”為新君即位後需拜訪鄰國以示睦鄰。)
相朝行為嚴格遵循“爵位對等”原則,如公爵國與公爵國互訪,侯爵國與侯爵國互訪,以此維護分封制下的等級結構。
魯襄公元年(前572年)記載:“晉侯使荀罃來聘,己酉,及晉處父盟。”反映晉魯兩國通過“聘”(使者代行相朝)維系關系。
鄭玄在《周禮注》中強調:“相朝者,将和協鄰好,明事大國之道也”,揭示其外交策略意義。
“相朝”在秦漢後逐漸泛化,偶見于詩文表示“互相拜訪”,但不再具禮制專屬性。如明代《永樂大典·禮儀志》載“士庶相朝,揖讓而已”,已轉為一般性社交用語。
權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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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朝”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細微差異,以下是詳細解釋:
古代用法
指諸侯國之間的正式會見。根據《國語·魯語上》記載,周代禮制規定諸侯需定期朝見天子,而“相朝”特指諸侯在朝見天子前互相拜訪的禮儀。例如:
“五年四王一相朝”(《國語·魯語上》)
韋昭注引賈侍中解釋:“五年間四次聘問周王,一次互相朝見”。
引申含義
可泛指共同目标或協作關系,強調多方在行動或目标上的一緻性。
“相朝”一詞既有具體的曆史禮儀含義(諸侯互訪),也可引申為廣義的協作關系。其使用需結合語境,古代文獻中多指向制度性會見,現代則偏向象征性表達。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國語》原文及漢代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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