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到報酬。《後漢書·班超傳》:“為官寫書,受直以養老母。” 宋 洪邁 《夷堅丙志·錢為鼠鳴》:“吾鄉裡昔有小民,樸鈍無它技,唯與人傭力,受直族祖家,日以三十錢顧之舂穀。”
“受直”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接受報酬或酬金。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受”即“接受”,“直”通“值”,意為“價值、報酬”。合指因提供服務、勞動或完成委托而收取酬金。
例:《後漢書·黨锢傳》載:“(範)滂在職,嚴整疾惡,其有行違孝悌、不軌仁義者,皆掃迹斥逐,不與共朝……滂外甥西平李頌,公族子孫,而為鄉曲所棄,中常侍唐衡以頌請資,資用為吏。滂以非其人,寝而不召。資遷怒,捶書佐朱零。零仰曰:‘範滂清裁,猶以利刃齒腐朽。今日甯受笞死,而滂不可違。’資乃止。郡中中人以下,莫不歸怨,乃指滂之所用以為‘範黨’。後牢脩誣言鈎黨,滂坐系黃門北寺獄。”此中“受直”即指接受俸祿或職務報酬(注:此處語境體現拒受非義之財)。
“直”是“值”的古字,在先秦兩漢文獻中常假借為“價值”義。如《戰國策·齊策三》載:“象床之直千金”,即“值千金”。
“受直”屬動賓結構,強調“接受”與“報酬”的關聯,常見于描述雇傭關系或職務所得。
現代漢語中,“受直”一詞已罕用,但仍有以下延伸意義:
指依據合同或約定收取服務費用,如《唐律疏議》中“受財枉法”條涉及官吏受贓,其中“受財”與“受直”有部分語義關聯(但“受直”更側重合法報酬)。
引申為“承擔相應責任”,如“受直盡責”,強調獲取利益需履行義務。
釋“受直”為“接受酬金”,引《後漢書》及明清筆記用例。
注:“直,通‘值’。受直即受值,受酬。”
強調“直”在酬勞義項上的通假用法,例舉《聊齋志異·鐘生》“受直而延醫”句。
(注:因詞條古雅,暫未收錄于線上詞典,建議查閱上述紙質權威辭書獲取完整釋義。)
“受直”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釋:
1. 基本詞義
“受直”指得到報酬,多用于描述通過勞動或服務獲取酬勞的行為。該詞由“受”(接受)和“直”(通“值”,即價值、報酬)構成,字面意為“接受應得的酬勞”。
2. 文獻用例
3. 字詞解析
4. 使用語境
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常見于描述古代雇傭關系或服務性勞動換取報酬的場景,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
總結
“受直”強調通過正當勞動獲取報酬,反映了古代社會對勞動價值的認可。需注意“直”在詞中為通假字,避免與現代漢語中“直接”等義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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