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蠻幹。 元 關漢卿 《蝴蝶夢》第二折:“割捨了待潑做,告都堂訴省部。”
“潑做”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蠻幹、胡攪或亂來,常見于古典文學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潑做”指不顧後果的魯莽行為,帶有貶義色彩,強調行事方式缺乏理性或章法。該詞在元代戲曲中較為常見,例如關漢卿《蝴蝶夢》第二折中:“割捨了待潑做,告都堂訴省部”()。
出處與用法
相關擴展
總結來看,“潑做”是一個具有曆史語境色彩的詞彙,需結合具體文本理解其貶義内涵。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蝴蝶夢》原文或元代戲曲研究資料()。
潑做是一個漢語詞彙,它表示一個人行事舉止粗魯、放肆、任性,不拘小節。潑做的人通常沒有禮貌,言行與常規規則相悖。
潑做的拆分部首是氵和作,其中氵表示水旁,作為輔助部首,作表示動詞。根據《現代漢語詞典》,潑做共有13個筆畫。
潑做最早見于《後漢書·公孫述傳》中,用來形容公孫述的行為粗魯、放肆。後來逐漸流傳至今,成為描述一些人行為舉止粗野的詞彙。
潑做的繁體字為潑作。
潑做的古代漢字寫法為潑作。潑是指潑浪飛濺的意思,作是指做、行為的意思。
他對待他人總是潑做,從不考慮别人的感受。
潑辣、潑灑、潑婦、潑冷水等。
近義詞:放肆、粗野、無禮
反義詞:文雅、有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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