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懸賞所定的報酬條件。《宋書·蕭斌傳》:“ 文昌 遣 道連 僞投賊,賊信納之,潛以官賞格示衆,城内賊黨并有歸順心。” 丁玲 《法網》六:“他願出賞格,盡他的所有,盡他一生的苦力做報酬,也要把 顧美泉 捉到。”
“賞格”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懸賞時設立的報酬條件或數額。以下是詳細解釋:
賞格指為了懸賞而設立的報酬條件或金額。古代官府或個人為抓捕逃犯、尋回失物等事項,會公開标明酬勞以激勵他人提供線索或幫助。
如今“賞格”一詞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實際生活中更常用“懸賞金”等表達,但其核心含義仍為“以物質激勵換取特定目标的達成”。
提示:若需查看更多曆史案例或具體文獻,可參考《宋書》《法網》等來源。
賞格是指為犯罪分子提供捕獲線索或逮捕他們而支付的獎金。它是為了鼓勵公衆參與犯罪追捕,加強犯罪打擊力度而設立的一種制度。
賞格這個詞的部首是貝,總共有10畫。
賞格一詞最早出現在古代中國的刑法制度中,古人将賞賜作為鼓勵公衆協助捕捉罪犯的一種手段,通過支付金錢或其他獎勵來激勵人民踴躍舉報犯罪線索。
賞格的繁體字為賞格。
在古時候,賞格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采用了不同的字形。如:賞額、賞給。
1. 政府發布了高額的賞格,希望能夠盡快抓獲逃犯。
2. 他出版了一本關于犯罪心理學的著作,因此獲得了豐厚的賞格。
3. 賞格的提高刺激了公衆舉報犯罪的積極性。
高額賞格、賞格懸賞、賞格制度、追賞贓款。
賞金、懸賞、獎金。
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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