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免除官職。 晉 袁宏 《三國名臣序贊》:“好是不羣,折而不屈,屢摧逆鱗,直道受黜。” 晉 潘嶽 《楊荊州诔》:“負執其咎,功讓其力,亦既旋斾,為法受黜。”
“受黜”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受黜”指被免除官職、貶谪或剝奪職位、地位及權力。其中,“受”表示承受、接受,“黜”意為罷免、貶退,合起來強調被動接受懲罰或降職的狀态。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例如:
多用于描述古代官員因觸怒上級、政治鬥争或堅持原則而失去官職的情況。現代語境中較少使用,但可引申為因堅持立場而遭受打壓的象征性表達。
“受黜”是典型的古代漢語詞彙,需結合曆史背景理解其被動受罰的語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三國名臣序贊》《楊荊州诔》等原文(來源:)。
受黜(shòu chù)這個詞彙在漢語中代表了一種被剝奪權力、地位或者尊嚴的情況。它通常用來指代被罷免、被驅逐或者被剝奪某種社會地位的人。
拆分部首和筆畫:受(口 + 又)黜(黑 + 業)。
來源:受黜這個詞彙最早出現的記載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曆史。它可以追溯到南宋時期的《宋史·童貫傳》中,文中描述了童貫因為對皇帝過分坦率而被黜為民。之後,這個詞彙逐漸在文學作品和曆史記載中廣泛使用。
繁體:受黜在繁體字中寫作「受黜」。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受黜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其基本含義保持不變。
例句:他因為政治觀點與上級意見相左,最終被受黜。
組詞:受貶、受辱、被降職、遭解職。
近義詞:被罷免、被免職、被開除、被剝奪身份。
反義詞:晉升、升遷、提拔、恢複職位。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