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免除官職。 晉 袁宏 《三國名臣序贊》:“好是不羣,折而不屈,屢摧逆鱗,直道受黜。” 晉 潘嶽 《楊荊州诔》:“負執其咎,功讓其力,亦既旋斾,為法受黜。”
受黜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詞彙,指官員因過失、貶責或政治鬥争而被罷免官職的行為,常與古代官僚制度相關。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接受貶退”或“遭到革職”,多用于描述古代官員因觸犯規則、失去信任或權力更疊導緻職位喪失的狀态。
從語義演變角度看,“黜”在《說文解字》中釋為“貶下也”,《漢語大詞典》進一步明确其“罷免;貶退”的釋義。該詞常見于史書記載,如《後漢書·班彪傳》中“固以彪所續前史未詳,乃潛精研思,欲就其業。既而有人上書顯宗,告固私改作國史者,有诏下郡,收固系京兆獄,盡取其家書”即暗含班固因著史受黜的典故。
現代語境下,“受黜”的使用範疇有所擴展,可比喻在競争體系中被淘汰的狀态,但其核心仍保留着“因負面評價失去原有地位”的語義特征。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撰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該詞被标注為書面語,強調其莊重性與曆史關聯性。
“受黜”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受黜”指被免除官職、貶谪或剝奪職位、地位及權力。其中,“受”表示承受、接受,“黜”意為罷免、貶退,合起來強調被動接受懲罰或降職的狀态。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例如:
多用于描述古代官員因觸怒上級、政治鬥争或堅持原則而失去官職的情況。現代語境中較少使用,但可引申為因堅持立場而遭受打壓的象征性表達。
“受黜”是典型的古代漢語詞彙,需結合曆史背景理解其被動受罰的語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三國名臣序贊》《楊荊州诔》等原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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