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權柄。《韓非子·孤憤》:“當途之人擅事要,則外内為之用矣。”
(2).事情的要領、要旨。 晉 葛洪 《抱樸子·行品》:“﹝士﹞安困潔志,操清冰霜,而疏遲迂闊,不達事要,見機不作,所為無成。”
(3).重要的事情。《後漢書·伏湛傳》:“又自採集古今,删著事要,號曰《伏侯注》。”《三國志·吳志·吳主傳》:“凡百事要所當損益,樂聞異計,匡所不逮。”
“事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三個角度解析,綜合多個權威來源(如《韓非子》《後漢書》等古籍及現代詞典)可歸納為:
權柄
指政治或事務中的核心權力。如《韓非子·孤憤》提到“當途之人擅事要,則外内為之用矣”,說明掌握權柄者能調動内外資源。
事情的要領或要旨
強調對事務核心的把握能力。晉代葛洪《抱樸子·行品》批評“疏遲迂闊,不達事要”,即指缺乏抓住關鍵要點的能力。
重要的事情
現代用法中多指需優先處理的事務。如《後漢書·伏湛傳》記載“删著事要,號曰《伏侯注》”,即整理重要事件;現代例句“我有重要的事要對你說”也屬此類。
補充說明:該詞屬書面語,古漢語中更常見,現代多用于強調事務核心或關鍵性。具體語境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側重含義。
《事要》是一個詞語,意思是指事情的要點、關鍵,或指事情必須注意的地方。
《事要》的部首是“事”字的左邊部分,即“亅”,它是一個常見的漢字部首。《事要》的筆畫數目為9畫。
《事要》是一個現代漢語詞彙,讀音為“shì yào”。該詞語來源于古代文獻和經典著作,例如《論語》、《孟子》等。在繁體字中,可以寫作「事要」。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中,字形有所不同。《事要》在古時的寫法為「事要」,以篆書和隸書形式出現。這些書體形态已經很少在現代使用。
以下是一些使用《事要》的例句:
1. 學習的時候,要抓住《事要》,不要浪費時間。
2. 在做任何事情之前,先确定《事要》,然後有條不紊地進行。
3. 這份報告中列舉的《事要》簡明扼要,非常有效。
與《事要》相關的詞語包括:
組詞:事情、要點、關鍵、注意、要領
近義詞:主旨、重點、核心
反義詞:瑣碎、次要、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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