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rcass;corpse] 人或動物死後的軀體
同“ 屍體 ”。 晉 幹寶 《搜神記》卷十五:“貴人雖是先帝所幸,屍體穢污,不宜配至尊。”
人或動物死後的軀體。 巴金 《海的夢》:“我找不着那個孩子的屍體。” 魏巍 《東方》第三部第五章:“接着 小羅 跑回來報告,說村外發現了兩具 朝鮮 人民的屍體。”
屍體的漢語詞典釋義
一、基礎定義
“屍體”指人或動物死亡後的軀體。《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為:“人或動物死後的身體”。其核心特征為生命體征消失,生理功能完全停止,呈現僵直、腐敗等死後變化。
二、法律與醫學内涵
在法醫學語境中,屍體需經專業檢驗以明确死因、死亡時間等。《法學大辭典》強調其作為“司法鑒定對象”的屬性,涉及刑事偵查與民事糾紛中的證據作用。醫學領域則關注屍體解剖對病理研究的價值,如《醫學名詞彙編》指出其為“疾病機制研究的重要載體”。
三、文化與社會禁忌
漢語文化中,“屍體”常與喪葬儀軌、禁忌關聯。《漢語文化詞典》提及,傳統習俗要求對屍體進行掩埋或火化,以表達對逝者的尊重并維護公共衛生。該詞在日常使用中隱含肅穆、哀悼的情感色彩,需避免輕率表述。
引用來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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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體”指人或動物死亡後留下的軀體,是生命活動完全停止後的物質存在形式。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生物學定義
屍體是生物體生命體征(呼吸、心跳、腦活動等)永久性終止後的有機體,細胞逐漸停止代謝,進入腐敗分解過程。不同環境下的屍體分解速度差異顯著,例如幹燥環境中可能形成木乃伊化,低溫環境則延緩腐敗。
法律與倫理範疇
屍體在法律上屬于特殊物,涉及遺體處理權、器官捐獻等法律問題。例如中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需經本人或親屬同意方可進行器官摘取。同時,屍體解剖需符合醫學研究或司法鑒定等特定目的。
文化與宗教意義
不同文化對屍體處理方式差異顯著:佛教多行火葬,基督教傳統土葬,西藏有天葬習俗。古埃及通過複雜的防腐技術制作木乃伊,反映對死後世界的信仰。
科學研究價值
醫學教學中屍體解剖是重要實踐課程,法醫學通過屍檢推斷死因與死亡時間。近年還出現“屍體農場”研究項目,專門觀察不同條件下屍體腐敗過程以輔助刑偵。
需注意,“屍體”與“遺體”存在語用區别:後者多用于正式場合表達尊重,前者常見于醫學、刑偵等客觀描述場景。屍體相關研究需嚴格遵守倫理規範,尊重生命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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