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遍告。《史記·魏公子列傳》:“至家,公子引 侯生 坐上坐,徧贊賓客,賓客皆驚。” 司馬貞 索隱:“贊者,告也。謂以 侯生 遍告賓客。”
徧贊(biàn zàn)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由“徧”(同“遍”,意為普遍、全面)和“贊”(意為引見、介紹)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為逐一引薦或普遍介紹,多用于禮儀性場合。
普遍引薦
指在特定場合(如宴會、盟會)中,主人或司儀按禮儀規範,依次向所有賓客引見某人。此義源于《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中“毛遂自薦”的典故:平原君與楚王歃血為盟時,需“徧贊賓客”,即依禮向所有參與者引薦主盟者。
原文:“毛遂謂楚王之左右曰:‘取雞狗馬之血來!’毛遂奉銅槃而跪進之楚王,曰:‘王當歃血而定從,次者吾君,次者遂。’遂定從于殿上。毛遂左手持槃血而右手招十九人曰:‘公相與歃此血于堂下!公等錄錄,所謂因人成事者也。’平原君已定從而歸,歸至于趙,曰:‘勝不敢複相士……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于百萬之師。’”
詞義演變
漢代以後,“徧贊”的“贊”逐漸引申為稱頌、贊揚,“徧贊”遂衍生出“普遍稱頌”之意。如唐代文獻中可見“德政徧贊于闾裡”(德政被百姓普遍稱頌)的用法。
明确收錄“徧贊”詞條,釋為:“普遍介紹;一一引見。亦引申為普遍稱揚。”
釋“贊”字義項之一為“引見”,并引《史記》“徧贊賓客”為例證。
多用于描述古代賓禮、盟誓等儀式中的規範動作,強調儀式的莊重性與程式性。
動作需覆蓋所有相關對象(如滿座賓客),體現“徧”的全面性要求。
需結合上下文區分“引薦”或“稱頌”義,早期文獻多指前者,後世文獻可見後者。
該詞雖屬古語,但對理解傳統文化禮儀、文獻訓诂及漢語詞義演變具有重要參考意義,尤其為研究先秦兩漢社會制度及語言特征提供語料支撐。
參考來源:
《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中華書局點校本
《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辭源》(修訂本),商務印書館
“徧贊”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理解:
徧贊(讀音:biàn zàn)意為“遍告”,即逐一告知或全面介紹。該詞由“徧”(同“遍”,普遍、全面)和“贊”(此處指“告”)組合而成,強調向所有對象傳達信息的行為。
《史記·魏公子列傳》中記載:“公子引侯生坐上坐,徧贊賓客,賓客皆驚。”此處指信陵君将地位低微的侯生引薦給所有賓客,并逐一介紹,引發衆人驚訝。司馬貞《索隱》注解:“贊者,告也”,進一步明确其含義。
需注意與“褒贊”(bāo zàn)區分,後者意為“褒揚稱贊”,如《三國志》中“下诏褒贊”即指公開贊揚。兩詞雖音近,但形義均不同。
多用于描述古代禮儀場合中的正式引薦或通告行為,現代漢語已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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