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士。古代官階之一。其地位次于下大夫,高于中士。一般由大宗世嫡者擔任。《禮記·祭法》:“適士二廟一壇。” 鄭玄 注:“適士,上士也。” 孫希旦 集解:“愚謂適士,謂大宗世適為士者也。”《周禮·天官·序官》“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 清 孫诒讓 正義:“凡諸官上士,《王制》謂之元士,又謂之適士;中下士又謂之官師。” 清 夏炘 《學禮管釋·釋祔》:“禮,大夫三廟,適士二廟,三廟者上及曾祖,二廟者祖考而已。”一說,指諸侯所薦仕于天子之士和諸侯之士有功而王朝頒授爵命者。 宋 張載 《正蒙·王禘》:“適士,疑諸侯薦於天子之士及王朝爵命之通名。” 清 王夫之 《張子正蒙注·王禘》:“諸侯所薦仕於天子而受王命為士者,與諸侯之士有功而王命之者,皆曰適士。適士,對庶士之稱。”
適士是古代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稱謂,其含義需結合字源與曆史語境分析。
一、基本釋義
“適士”由“適”與“士”組合而成。《漢語大詞典》釋“適”為“往、至”,引申為“合宜、得當”;“士”在周代指代貴族階層中地位次于大夫的官職或知識分子。故“適士”可理解為“合宜的士人”或“符合禮制的士階層”。
二、詞源與演變
“適士”最早見于《周禮·地官》中的職官記載,指代負責禮儀、教化事務的官員。《辭源》注其職能為“掌邦禮,導民以義”,強調其社會規範作用。至漢代,隨着官僚體系變革,“適士”逐漸轉化為對德行兼備者的通稱,如《禮記·王制》提及“適士以上必有祿田”,反映其經濟地位與道德标準的關聯。
三、古代用例
四、現代研究
當代學者多從制度史角度解讀“適士”,如王力《古代漢語》将其歸類為“禮制術語”,強調其與周代宗法制度的緊密聯繫。
(注:本文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周禮》《禮記》《白虎通義》等典籍及權威辭書。)
“適士”一詞的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進行解釋,主要分為古代官職稱謂和現代引申義兩類:
基本定義
適士是周代官階中的“上士”,地位次于下大夫,高于中士。通常由大宗族嫡系子孫擔任,負責特定職務。
文獻依據
職能與分類
部分學者認為適士包含兩類人:
少數現代資料(如查字典)将其引申為成語,指“合適的人才”,強調能力與職位的匹配。但此用法缺乏古籍支持,可能是基于字面的現代演繹。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禮記》《周禮》等典籍,或查閱漢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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