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樂官。《管子·四稱》:“進其諛優,繁其鐘鼓。流於博塞,戲其工瞽。誅其良臣,敖其婦女。”
“工瞽”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古語詞,其核心含義指古代宮廷中以盲人擔任的樂官。《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釋義為“古代樂官中的盲人樂工”。從構詞法分析,“工”在先秦文獻中特指樂工,如《周禮·春官》載“工六人”;“瞽”本義為目盲者,《說文解字》釋作“目但有眹也”,後引申為盲人樂師群體。
《周禮·春官·序官》明确記載“瞽矇,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印證了工瞽在禮樂制度中的具體職責。這類樂官因目盲而專注聽覺記憶,承擔着儀式音樂的演奏與傳承,如《詩經·周頌·有瞽》所述“有瞽有瞽,在周之庭”,生動展現了工瞽在宗廟祭祀中的重要作用。
需要說明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無實際使用價值,主要見于研究古代樂官制度、禮樂文化的專業文獻。其文化價值在于反映了先秦時期“以盲為聰”的特殊人才選拔制度,這一現象在《禮記·王制》“瘖、聾、跛、躃、侏儒,各以其器食之”的記載中亦可得到佐證。
“工瞽”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解釋:
根據解析,“工瞽”由“工”和“瞽”組成:
因此,“工瞽”的本義是古代盲人樂官,負責音樂、禮儀等事務。
該詞最早見于《管子·四稱》:“進其諛優,繁其鐘鼓。流於博塞,戲其工瞽。”。此處描述君主沉迷享樂,戲弄樂官,反映“工瞽”的職業身份。
現代語境中,“工瞽”偶爾被引申為“盲人工匠”,比喻克服身體缺陷、努力工作的精神。但這一用法更多是成語化的擴展,非古代原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管子》原文或古代樂官制度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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