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storical event] 曆史上的事情
(1).修撰國史之事。 宋 曾鞏 《進太祖皇帝總序狀》:“臣誤被聖恩,付以史事。”《宋史·神宗紀三》:“﹝ 元豐 四年﹞詔 曾鞏 充史館修撰,專典史事。”
(2).曆史上的事實。《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七回:“其實極顯淺的史事,隨便一個小學生都知道的,倒沒人肯去考證他。” 郭沫若 《<孔雀膽>二三事》:“不過寫劇本不是在考古或研究曆史……和史事是盡可以出入的。”
史事是漢語中表示“曆史事件”或“史書記載的事實”的複合名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核心定義
指曆史上真實發生的事件或史籍中記載的客觀事實。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1185頁将其定義為“曆史上的事實”。
詞素分解
二者組合強調“被曆史記錄的真實事件”。
來源:漢字構詞學分析(參考《漢語大詞典》)。
來源:語料庫語言學用例(《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史學應用
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強調“史事貴乎實錄”,指出史事的核心是真實記錄。
來源:章學誠《文史通義·内篇》。
現代闡釋
曆史學家呂思勉在《中國通史》中多次使用“史事”一詞,如“先秦史事多存于諸子”。
來源:呂思勉《中國通史·緒論》。
來源:《漢語同義詞詞典》(商務印書館)。
史事是曆史研究的基石,其嚴謹性直接影響曆史叙述的可信度。當代史學強調“史事考證需結合考古與文獻二重證據”(王國維方法論)。
來源:王國維《古史新證》。
“史事”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指與編撰、記錄國家曆史相關的職責或事務。例如宋代曾鞏在《進太祖皇帝總序狀》中提到“臣誤被聖恩,付以史事”,即表達自己受命負責修史工作的責任。這一用法多見于古代文獻,強調官職或任務屬性。
指曆史上真實發生的事實或事件,例如“史事記載了古代王朝的興衰”。此含義更側重于曆史本身的客觀性,常用于學術或日常語境中。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官職與修史制度,可參考宋代《宋史》等典籍中的相關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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