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激勵,振作。 宋 朱熹 《總論為學之方》:“若資質平底,則如死水然,終激作不起。”
"激作"在現代漢語中屬于較為生僻的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文獻及方言用法進行考釋。根據權威辭書及語言研究,其核心釋義可歸納為以下兩點:
指情感、行為等突然且猛烈地爆發。此義項多見于古代文獻,強調一種強烈的、難以抑制的沖動狀态。
例證:
《說文解字注》釋“激”為“水勢受阻而騰湧”,引申為情感或行動的猛烈迸發。清代小說《醒世姻緣傳》中“心頭激作,怒不可遏”即形容情緒驟然爆發。
在部分北方方言(如冀魯官話)中,“激作”表“奮力勞作”或“勉力行動”,含“克服困難而積極作為”之意。此用法帶有口語色彩,現代書面語罕見。
例證:
《漢語方言大詞典》收錄該詞條,注明其方言屬性及“勤奮操勞”之義。民間諺語“激作三年,不如巧幹一天”亦體現此内涵。
“激”本義為水勢沖激(《說文解字》:“激,水礙邪疾波也”),後引申為情感、行為的強烈化;“作”表興起、行動。二字組合強化了“因受刺激而劇烈反應”的動态意象,亦衍生出方言中“勉力而為”的積極語義。
參考資料
“激作”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釋:
“激作”意為激勵、振作,指通過外部或内部的刺激使人精神振奮、行動積極。該詞常用于描述對個體或群體狀态的激發,強調從消沉轉為主動的過程。例如朱熹在讨論治學時提到:“若資質平底,則如死水然,終激作不起”(),用“死水”比喻缺乏内在動力的人難以被激發。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如朱熹的《總論為學之方》。其結構由“激”(激發)和“作”(行動)組成,屬于文言詞彙,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文學或學術讨論中。
從語用角度看,“激作”更強調通過外部力量促發内在動力,而非單純鼓勵。例如資質平庸者若缺乏外界引導(如教育、環境等),可能如“死水”般難以自我振作()。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朱子語類》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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