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屍位。 宋 歐陽修 《與王懿洛公書》:“某屍竊於此,思逃罪戾,未知其所。”
“屍竊”是一個曆史詞彙,其含義和用法主要來源于古代文獻,現代漢語中已不常見。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屍竊”讀作shī qiè,意為“占據職位而不盡職”,與“屍位”(居其位而不盡其職)含義相近。該詞帶有自謙或自責的意味,常見于古代書信或自述中。例如宋代歐陽修在《與王懿洛公書》中寫道:“某屍竊於此,思逃罪戾,未知其所。” 此處歐陽修以“屍竊”表達自己身居官職卻未能盡責的愧疚感。
構詞邏輯
語境與用法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人自述或書信,帶有貶義或自貶色彩,強調對失職行為的反思。現代語境中幾乎不再使用,需注意避免與字面含義(如“屍體”“盜竊”)混淆。
若有其他古文詞彙需要解讀,可提供具體例句以便分析。
《屍竊》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盜竊或偷竊屍體。
《屍竊》由部首屍(屍體)和竊(偷)組成。
屍的筆畫數為 3,竊的筆畫數為 8。
《屍竊》一詞起源于古代法律制度中對于盜竊屍體行為的定義。
《屍竊》的繁體字為「屍竊」。
古代的漢字寫法會有變化,所以《屍竊》在古時候的寫法可能會有所差異。
1. 那名罪犯被判處監禁十年,因為他犯下了屍竊的罪行。
2. 記住,屍竊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對于尊重死者的尊嚴與安息是極為不敬的。
屍骸、藏屍、屍塊、屍體、竊案、盜竊
屍體盜竊、屍骸竊取、屍體偷盜
屍體安葬、屍體安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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