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童養媳婦的意思、童養媳婦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童養媳婦的解釋

6*女受人領養,長成為人兒媳者。《儒林外史》第五三回:“立了個兒子,替他讨了個童養媳婦。”亦省稱“ 童養媳 ”。 巴金 《堅強的戰士》:“他夢到他住在破廟裡,一天吃不飽穿不暖,把親生的女兒送給别人作童養媳。” 冰心 《最後的安息》:“ 惠姑 遲疑了一會,忽然想她一定是一個童養媳了。”

詞語分解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童養媳婦漢語 快速查詢。

專業解析

童養媳是中國傳統社會中的一種婚姻習俗,指在女童年幼時被送至未來夫家撫養,待成年後與男方正式完婚。這一現象多見于明清至民國時期的貧困家庭,具有顯著的社會經濟屬性。《現代漢語詞典》将其定義為“舊時領養人家的小女孩做兒媳婦,等兒子長大後再結婚”。

從社會結構分析,童養媳制度與封建宗法制度密切相關。貧困家庭因無力承擔嫁娶費用,選擇提前收養幼女以減輕經濟負擔。據《中國風俗通史》記載,該習俗在福建、江西等地區尤為盛行,部分家庭甚至存在“等郎媳”的極端形态,即收養女童等待男孩出生婚配。

人類學研究顯示,童養媳的生存狀态具有雙重性:一方面她們被視為家庭成員參與勞作,另一方面又因身份特殊性常遭受虐待。民國時期社會調查顯示,約60%的童養媳存在營養不良問題,其受教育權利基本被剝奪。

該習俗在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布後逐漸消亡,法律明确禁止包辦婚姻和童養媳行為。當代學術研究多從性别壓迫、兒童權益等角度進行批判性分析,《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将其列為封建陋習典型案例。

網絡擴展解釋

“童養媳婦”(或稱“童養媳”)是中國古代及近代社會中的一種特殊婚姻習俗,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詞義

“童養媳”指自幼被婆家收養并撫養,待成年後與自家兒子正式成婚的女性。其核心特征是:

  1. 年齡特征:女孩被收養時多為幼女,甚至嬰孩,而未來丈夫可能尚未出生或同樣年幼。
  2. 婚姻關系:本質上是一種“預支婚姻”,女性在無自主權的情況下被安排為未來兒媳。

二、曆史起源與發展

三、社會背景與成因

  1. 經濟因素:貧困家庭為減輕撫養負擔,将女兒送養以換取微薄錢財或免除嫁妝開支。
  2. 宗法制度:女性被物化為家族財産,婚姻由家長包辦。
  3. 迷信觀念:部分家庭為“沖喜”(即通過婚姻驅病避災)收養女童。

四、生活境遇

童養媳普遍處境悲慘:

五、文學與曆史案例

補充說明

該制度在封建社會中長期存在,反映了古代女性地位的低下與社會經濟的畸形發展。現代法律已徹底廢除這一陋習,相關詞彙現多用于批判封建婚姻制度。如需了解更多曆史細節,可參考《儒林外史》《中國婚姻史》等文獻。

别人正在浏覽...

拜認北酆杮劄吃不來叢翳摧藏摧鋒陷陣大戰釣耕鼎鑪奪人腓字風馬牛分香府首敢隻是更自革辛珖琅鬼書貴意寒泉岡河渠歡合滬渎誨化賈官假果較高節義進身祲威矩彟廊頭林梢露房莫可究诘墨汁未幹泥岩前腳後腳切議稔熟軟柔散布商皓身丁米樹挂豎毛説委四大皆空瑣心桃花雪外政王屋握沐吐飱五單于遐烈鄉野嘯叫細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