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給喪家錢財衣物。《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 鄒 魯 之臣,生則不得事養,死則不得賻襚。” 張守節 正義:“衣服曰襚,貨財曰賻,皆助生送死之禮。” 宋 王安石 《吳正肅公挽辭》:“朝廷終倚賴,賻襚極哀榮。” 清 方文 《述哀》詩:“重以賻襚資,腆厚踰常格。”
赙襚(fù suì)是古代喪葬禮儀中的複合詞,由“赙”和“襚”兩個獨立含義組成,特指對喪家贈送財物和衣物以助喪事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赙(fù)
指贈送財物助人辦理喪事。《說文解字》釋為“助也”,《玉篇》明确“以財助喪也”。其核心是經濟資助,如錢帛、車馬等。
來源:《說文解字注》
襚(suì)
指贈送給死者的衣被。《儀禮·士喪禮》記載“襚者以褶”,即用衣物覆蓋遺體。後延伸為向喪家贈送殓衣的行為。
來源:《儀禮正義》
“赙襚”合并了財物與衣物的雙重饋贈:
來源:《周禮注疏》
“車馬曰赙,貨財曰赗,衣被曰襚”,明确區分赙、襚的饋贈内容。
載朱家“家亡餘財,衣不兼采,食不重味,專趨人之急……及死,家無餘財,諸公赙襚乃得葬”,反映其社會互助性質。
來源:《十三經注疏·春秋公羊傳注疏》、《漢書補注》
赙襚制度體現了古代“喪有恤”的倫理觀,通過物質支持強化宗族與社會紐帶。其儀式細節載于《儀禮》《禮記》,成為研究先秦禮制的重要窗口。
來源:《禮記集解》
參考文獻原文鍊接(基于權威學術數據庫):
- 《說文解字注》:漢典古籍
- 《儀禮正義》:國學大師
- 《周禮注疏》: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十三經注疏》:國學網
- 《漢書補注》:漢典古籍
- 《禮記集解》: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赙襚”是一個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由“赙”和“襚”兩個單字組成,均與喪葬禮儀相關,但具體含義有所不同:
赙(fù)
指贈送財物幫助他人辦理喪事。例如親友去世後,贈送錢財、布帛等以資助喪葬費用,稱為“赙贈”或“赙金”。這種行為體現了古代社會對喪事的重視和互助傳統。
襚(suì)
特指向死者贈送衣被,或為死者穿衣的禮儀。古人在喪禮中會為逝者更衣、覆衾,并可能贈送衣物作為陪葬品,稱為“襚衣”。此字也偶指贈衣給生者,但多用于喪葬語境。
合稱“赙襚”時,泛指喪禮中贈送財物和衣物的行為,屬于古代“兇禮”(喪禮)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習俗在《周禮》《禮記》等典籍中均有記載,反映了傳統社會對“慎終追遠”的倫理觀念。需注意的是,該詞現代已極少使用,僅見于文言或曆史文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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