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蹄囓 ”。 1.馬用蹄踢和用嘴咬。《周禮·夏官·庾人》“攻駒” 漢 鄭玄 注:“攻駒,制其蹄齧者。”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記事一》:“有惡馬,不可馭,蹄囓傷人多矣。”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異六·定數》:“二馬蹄齧,遂曳像於地,腹中珍貨悉露。”
(2).引申指劣馬。 唐 杜甫 《遣興》詩之二:“君看 渥窪 種,态與駑駘異。不雜蹄齧間,逍遙有能事。”
(3).比喻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傾軋。《三國志·吳志·諸葛瑾傳》:“自古至今,安有四五人把持刑柄,而不離刺轉相蹄齧者也!”
"蹄齧"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由"蹄"和"齧"兩個動詞組合而成,本義指馬匹用蹄子踢踏和用牙齒啃咬的行為。它主要用于形容馬匹性情暴烈、難以馴服的狀态,後也引申比喻人桀骜不馴、難以管束。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含義
"蹄"指馬用蹄子踢踏,"齧"指馬用牙齒啃咬。合指馬匹發怒或抗拒時表現出的攻擊性行為,如踢人、咬人。
來源:《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收錄該詞,釋義為"馬踢咬"。
引申意義
後擴展形容人性情剛烈、不服管教,或行為具有破壞性。
例:《周禮·夏官·庾人》:"掌教駣攻駒……禁其蹄齧者。"(指馴馬時需制止踢咬行為)。
單字本義
來源:《說文解字注》(段玉裁)
構詞邏輯
屬并列式複合詞,通過兩個具體動作(踢+咬)強化表現馬匹的激烈反抗狀态。
《周禮》
"凡特居四之一,三耦有蹄齧者去之。"
(意為:若馬群中有四分之一性情暴烈、好踢咬者,需剔除。)
來源:《周禮·夏官·校人》
《韓非子》
"夫馬之蹄齧者,非必傷人也,而人莫敢近。"
(比喻暴戾之人雖未必主動害人,但令人畏懼疏遠。)
來源:《韓非子·說林下》
與"桀骜不馴"同義,但更側重具體行為(如"蹄齧之性"形容頑固難化)。
古代文學中常以"蹄齧之馬"象征難以掌控的力量或人才,如《三國演義》對呂布坐騎"赤兔"的描寫隱含此意。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建議通過權威出版社紙質書或"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等可信平台核查。)
“蹄齧”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不同層面展開解釋,綜合多個來源的考據可歸納如下:
代指劣馬:因劣馬常有踢咬習性,故“蹄齧”被用來比喻難以馴服的馬。例如唐代杜甫詩句“不雜蹄齧間,逍遙有能事”,以“蹄齧”反襯良馬的溫順。
社會比喻:引申為人際傾軋,形容人與人之間的争鬥與排擠。如《三國志·吳志·諸葛瑾傳》中“轉相蹄齧”即暗喻權力争奪的殘酷性。現代用法中,該詞多用于描述職場、政治等場景中的明争暗鬥。
若需進一步探究具體文獻案例或曆史演變,可參考《周禮》《能改齋漫錄》等原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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