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民屯的意思、民屯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民屯的解釋

古代屯田的一種組織形式。由政府招募無地農民集體耕種官田或墾荒,按規定納糧。 漢 以後曆代政府為取得稅糧和軍隊給養,均采取過此項措施。《元史·兵志三》:“ 世祖 至元 十二年,立 曲靖路 民屯,拘刷所轄州郡諸色漏籍人戶七百四十戶立屯。” 鄭觀應 《盛世危言·防邊上》:“有所謂民屯者,如 唐 初行民屯,及 天寳 間,天下屯田收一百九十餘萬斛是也。”參見“ 屯2田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民屯是中國古代土地制度中的重要概念,指由政府組織平民墾殖荒地的生産形式。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民屯是“官府招募農民或無地流民墾種國有土地,收獲物按比例分成”的屯田方式。其核心特征包含三點:

  1. 組織主體:由中央或地方政府主導規劃,《中國曆史大辭典》記載,漢代民屯始于漢武帝時期,通過“徙民實邊”政策開發西北邊疆;
  2. 實施對象:主要招募失地農民、流民及罪犯,《中國農業百科全書》指出三國時期曹操推行民屯時,将黃巾軍降卒與饑民列為屯田主力;
  3. 分配機制:采用官給牛具、種子并收取地租的模式,《經濟大辭典·農業經濟卷》載明曹魏民屯實行“官六民四”分成制,唐代演變為定額租。

該制度在曆代呈現動态發展:漢朝初創時側重邊疆開發,明代則與軍屯、商屯形成“三位一體”的國防經濟體系(《明史·食貨志》)。清代學者顧炎武在《天下郡國利病書》中評價民屯“養兵而不病于農者,莫善于此”,印證其兼具軍事防禦與民生保障的雙重功能。

網絡擴展解釋

“民屯”是中國古代屯田制度中的一種組織形式,其核心含義及曆史背景可歸納如下:

  1. 基本定義
    民屯指由政府招募無地農民或移民,集體耕種官田或開墾荒地,并按制度繳納糧食的農業生産模式。其名稱由“民”(人民)和“屯”(聚居、墾殖)組成,強調以平民為主體的聚居耕作形式。

  2. 曆史沿革與運作
    該制度始于漢代,延續至元、明等朝代。例如元代至元十二年(1275年),朝廷曾在曲靖路強制征調漏籍人戶740戶設立民屯。明代進一步區分“軍屯”與“民屯”,民屯由地方官府管理,招募對象包括普通農民、移民甚至罪犯。

  3. 與軍屯的區别
    民屯與軍屯同為屯田形式,但軍屯由衛所管轄,士兵戰時作戰、閑時務農;民屯則完全由平民承擔生産,且受地方行政機構直接管理。

  4. 目的與作用
    主要目的是增加稅糧供給、緩解土地兼并矛盾,同時為邊疆開發提供勞動力。例如明代通過“調北填南”政策,将中原移民遷至貴州等地墾殖,形成獨特的屯堡文化。

補充說明:民屯在穩定邊疆、促進農業經濟方面作用顯著,但也存在強制征調、賦稅壓力等問題。其曆史案例多集中于元明時期,如《元史·兵志》和《明史·食貨志》均有詳細記載。

别人正在浏覽...

報錄邊壃蔽茀閉壅才實逞祥赤腳大仙催化劑搭檔大難不死,必有後祿荅焉恩數封估芙蓉面改治剛很共遞冠族顧恤河決魚爛亨運阖眼悔棋或則江痕禁地浄理絕地舉架曠居闊少爺老狗略微靈真離位狸狌冥真目子錢闝妓箐谷青門綠玉房仁公神臂弓申錫奢遮侍臨受精霜辰司分素水湯羊調諧體會推聾裝啞屯政尉佗溫純渥惠五車小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