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田。 唐 韓愈 《送牛湛序》:“登第於有司者,去民畝而就吏祿,由是進而累為卿相者,常常有之。”
“民畝”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農田,尤其與普通百姓的耕地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民畝”由“民”(百姓)和“畝”(土地單位)組成,字面意為“百姓的田地”,泛指普通民衆耕種的農田。
曆史文獻引證
唐代韓愈在《送牛湛序》中提到:“登第於有司者,去民畝而就吏祿”,此處“民畝”指代農耕生活,與仕途形成對比。
使用場景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或強調農業生産的語境中,突出百姓與土地的關系,現代使用較少,主要見于曆史研究或文學引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唐代韓愈作品或漢典等權威辭書(來源:)。
《民畝》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中《民》的意思是指百姓、人民,而《畝》則表示計算土地面積的單位。
《民畝》這個詞的部首分别是「止」和「亅」。其中「止」是一個獨立的部首,表示腳步的意思;而「亅」則是一個幫手部首,沒有獨立的意思。
根據《康熙字典》,《民》的總筆畫是五畫,而《畝》的總筆畫是六畫。
《民畝》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土地制度,表示百姓擁有的土地面積。
在繁體字中,「民」的寫法保持不變,而「畝」的寫法為「畝」。
在古代,「民」的寫法與現在相似,由左右兩個部分組成。左邊的部分代表人的意思,右邊的部分代表聽的意思。這種組合形成了「民」字的寫法。
而古代的「畝」字則是由「禺」和「一」兩個部分組成。其中「禺」是個人名,在這裡形聲作用,表示土地;而「一」在此處表示數量。
1. 他家有一畝地。
2. 這塊土地每畝産量很高。
民情、民意、民主、畝産、畝産量、畝地
田畝、地畝
民寸、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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