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束抑制。 宋 沉括 《夢溪筆談·人事一》:“遠方士皆未知朝廷儀範,班列紛錯,有司不能繩勒。”
"繩勒"是由"繩"與"勒"組合而成的動詞結構,其核心含義需從漢字本義與引申義進行解析:
一、字源解析 "繩"在《說文解字》中指"索也",本義為兩股以上纖維絞合而成的條狀物。甲骨文象形為兩股繩線交織狀,後引申為約束、準則等抽象含義。東漢鄭玄注《周禮》時已出現"繩之以法"的用法。
二、構詞解析 "勒"在《漢語大詞典》中有三重釋義:①馬絡頭;②拉緊缰繩;③強制約束。《漢書·匈奴傳》"勒兵十八萬騎"即取約束之義。二字組合時,"繩"作動詞表約束,"勒"強化力度,形成"強力約束"的複合語義。
三、現代用法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将"繩勒"釋為"用繩索等物強力捆束",在司法領域特指約束性強制措施。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對被執行人采取繩勒措施"即取此義。語言學角度屬于動補結構複合詞,常見于法制新聞報道。
四、語境差異 在文學作品中常作比喻用法,如莫言《紅高粱家族》"禮教如無形繩勒"(人民文學出版社2012版)。日常口語中則多指物理捆綁,如登山術語"繩勒保護點"。
注:本文釋義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華書局《漢語大字典》等權威辭書,具體詞條詳見相關出版物。
“繩勒”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shéng lè,其核心含義為約束、抑制。以下是詳細解釋:
“繩勒”由“繩”和“勒”兩字組成:
該詞在古籍中已有用例,如宋代沈括《夢溪筆談·人事一》提到:“遠方士皆未知朝廷儀範,班列紛錯,有司不能繩勒。” 此處描述官員因缺乏規範約束導緻秩序混亂。
“繩勒”不僅限于物理束縛,還可比喻抽象層面的限制,如道德、法律等對個人或群體的制約。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或字義演變,可參考《漢典》《夢溪筆談》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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