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ecially appointed] 高于簡任的文官,辛亥革命以後至解放時最高職的文官
辛亥革命後到解放前,文官官階分特任、簡任、薦任、委任四級。特任是文官的第一級官階,由大總統或國家主席以特令任命。
“特任”一詞在不同語境中的含義如下:
特任指通過特殊任命程式授予的職務或官階,強調被任命者的重要性或特殊性。作為成語使用時,多指對某人擔任特定職務或任務的特别委派。
官階體系
辛亥革命後至1949年期間,中國文官官階分為四級:
適用範圍
主要用于民國時期的政府官員任命制度,例如中央政府各部部長、委員會主席等職務。
作為曆史術語,現已不常見于現行官制。但在文學或特定語境中,仍可引申為“特别委派重要任務或職位”的象征性表達。
特任是一個漢字詞語,可以作為名詞或動詞使用。作為名詞時,特任指的是根據特殊需要或要求而派遣或委任某人擔任特殊職務或任務的行為。作為動詞時,特任表示派遣或委任某人擔任特殊職務或任務。
特任的部首是牛,總共有8個筆畫。
特任這個詞來源于古代漢語。它的繁體寫法是「特任」。
在古代,特任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在《康熙字典》中,特任的寫法是「特任」。
1. 這次會議特任了幾位專家擔任嘉賓。
2. 由于特殊情況,我們需要特任一個負責人。
特任可以作為一個詞語的一部分,組成其他詞語,例如:
1. 特任制度
2. 特任職務
3. 特任人員
特任的近義詞包括委派、委任、任命等。
特任的反義詞包括解任、免職、撤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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