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祥的事物;吉祥的物品。《後漢書·明帝紀》:“夏五月戊子,公卿百官以帝威懷遠,祥物顯應,乃并集朝堂,奉觴上壽。” 唐 馮贽 《南部煙花記·金螭屏風》:“ 吳 主 亮 命工人 潘芳 作金螭屏風,鏤祥物一百三十種,種種有生氣,遠視若真。”
“祥物”是漢語詞彙,指象征吉祥和幸運的物體或形象。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祥物指具有吉祥寓意的事物或物品,常用于傳遞積極願望,如帶來好運、幸福或凝聚群體氛圍。其形式多樣,包括動物(如龍、鳳)、人物(如福娃)或特定物品(如如意、海寶)。
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明帝紀》,記載“祥物顯應”描述吉祥征兆。唐代文獻《南部煙花記》也提到工匠制作金螭屏風時雕刻130種祥物,展現其文化傳承。
祥物通過具象化表達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兼具藝術性與象征性。例如,傳統吉祥物“麒麟”象征仁德,“葫蘆”寓意福祿綿長。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後漢書》或現代活動案例(如世博會)的詳細記載。
祥物是指象征吉祥和幸運的物體、動物或人物形象。它常常被用作各種團體、組織、活動等的象征和代表,具有獨特的象征意義和視覺形象。
祥字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示字旁,右邊是巳字旁,總計5個筆畫。
《康熙字典》解釋祥字為吉祥的象征,而元曲則首次将祥簡化為“禾”字,代表了豐收的象征。經過演變,現代的祥字的形态逐漸固定下來。
在繁體字中,祥字的形态保持不變。
在古代的漢字書寫中,祥字的形态也與現代相似,隻是書寫風格可能略有不同。
1. 這隻企鵝是我們學校的祥物,象征着我們團結友愛的精神。
2. 紅色的龍是中國的傳統祥物,代表着強大和吉祥。
1. 吉祥如意
2. 祥瑞發財
3. 祥雲四起
吉祥物、象征、徽章
厄運、不祥、惡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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