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帶頭謀劃。《國語·吳語》:“ 越 大夫 種 乃唱謀曰:‘吾謂 吳王 将遂涉吾地……王若今起師以會,奪之利,無使夫悛。’” 韋昭 注:“發始為唱。” 三國 魏 曹冏 《六代論》:“ 吳 楚 唱謀,五國從風。”
“唱謀”在漢語詞彙體系中屬于古語用法,現多作“倡謀”,指首先提出計謀或倡議的行為。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倡謀”一詞可追溯至《後漢書》等典籍,意為“首倡其議,主導謀劃”。該詞由“倡”(倡導)與“謀”(計策)構成複合詞,強調在決策過程中發揮引領作用。例如《資治通鑒》中“群臣未倡謀,王已先知之”即體現此核心語義。
在詞義演變過程中,“唱”與“倡”存在通假現象,《說文解字》注“倡”為“樂官也”,後引申為“先發”之義,而“唱”本指“歌詠”,二者因聲近義通産生混用。現代漢語規範用法以“倡謀”為規範詞形,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148頁。需要注意的是,古籍中“唱謀”的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如唐代李善注《文選》時特别标注“唱,猶倡也”的訓诂關系。
“唱謀”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析:
提示:若需更多古籍原文或擴展用例,可參考《國語》《六代論》等文獻。
黯爾白汗徧地匾食查賬車墊稱羨穿崩錯迎打亂打油都柏林鬥勝亸鞚妒意燔玉風塵之變該廣高學戈比觀測骨托好女兒花嗥啼後敍護過飾非活産豁眼見說驚搐礦源慢然懋敦扪膝鳴毂彌散喃喃笃笃漂絖仆夫搶救遷善去惡遷騰欽愛權時制宜柔懦寡斷肉中刺塞盧斯野生動物保護區衫袍山觜神谟遠算豕突歲貢土布完飯亡殁望中蜲娜痿痟五政腺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