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贈木瓜。亦泛指贈以微物。語本《詩·衛風·木瓜》:“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 朱熹 集傳:“言人有贈我以微物。” 唐 陸龜蒙 《江南秋懷寄華陽山人》詩:“種豆悲 楊惲 ,投瓜憶 衛旍 。”《古今小說·吳保安棄家贖友》:“昔年為友抛妻子,今日孤兒轉受恩。正是投瓜還得報,善人不負善心人。”後用以稱青年男女贈送定情信物。 明 楊珽 《龍膏記·訴因》:“道是桑間約暗投瓜,偷折 吳王 宮苑花。”
“投瓜”是源自《詩經·衛風·木瓜》的典故,本義指以瓜果為贈禮的行為。《詩經》記載:“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此處“投”為饋贈之意,“瓜”特指木瓜,象征樸素情誼。這一行為被後世引申為禮尚往來的社交禮儀,如《昭明文選·卷二十三》引張衡詩“投瓜念衛發,撿橘慕湘吟”,即以“投瓜”暗喻思慕之情。
在漢語詞義演變中,“投瓜”逐漸脫離具體物品,成為表達情感互通的代稱。例如唐代白居易《山雉》詩“五步一啄草,十步一飲水。適性遂其生,時哉山梁雉”,雖未直接使用“投瓜”,但化用其“投報”内核,體現自然饋贈的哲理。該詞的文化内涵承載了儒家“以物喻德”思想,成為漢語中“薄施厚報”價值觀的典型意象,常見于詩詞酬答場景。
文獻來源:《詩經》《昭明文選》《白氏長慶集》。
“投瓜”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主要源自《詩經·衛風·木瓜》中的典故,後衍生出更廣泛的用法。以下是詳細解釋:
本義
原指“投贈木瓜”,即贈送木瓜的行為。這一動作出自《詩經·木瓜》中“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的記載,表示以微薄的禮物表達情意。
引申義
文化内涵
該詞體現了古代“禮尚往來”的交往觀念,強調情感聯結重于物質價值。朱熹在《詩集傳》中注解為“人有贈我以微物”,進一步說明其核心在于情意而非禮物本身。
示例用法:
唐代陸龜蒙詩句“投瓜憶衛旍”,即借用此典故表達對友人或情感的追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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