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人口與田産。《宋史·蘇頌傳》:“ 頌 因治訊他事,互問民鄰裡丁産,識其詳。”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錢谷·催征》:“各裡丁産,照則均派。”
(2).指財産。 元 王仲文 《救孝子》第一折:“雖然是丁産多時也告乏。”
丁産釋義
丁産是漢語中一個曆史性詞彙,主要見于古代戶籍與賦稅制度文獻,其核心含義為:
1. 人口與田産的合稱
“丁”指成年男性勞動力(尤指需承擔賦役者),“産”指家庭擁有的田地、房産等資産。合稱“丁産”即戶籍登記中的人口與財産狀況,是古代政府征收賦稅、攤派徭役的核心依據。例如宋代《文獻通考》載:“凡州縣丁産,每歲申戶部類聚。”
2. 戶籍制度的登記單元
唐宋時期推行“丁産簿”“鼠尾簿”等戶籍冊,按戶詳細記錄丁口數量、年齡及田産面積。如《宋史·食貨志》載:“造五等丁産簿,據以定役。” 官府據此劃分戶等(如五等戶制),按資産多寡分配賦役。
3. 賦役征發的依據
“丁産”直接關聯賦稅制度:
明代《明會典》亦強調:“凡賦役,必驗丁産多寡以均其力。”
古籍例證與制度背景
語義演變
明清後,因賦役制度簡化(如“攤丁入畝”),丁産作為複合詞逐漸少用,但“丁”“産”仍各自保留于戶籍術語中。現代漢語中,該詞僅見于曆史研究語境。
來源參考
“丁産”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dīng chǎn,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析:
人口與田産
指古代戶籍制度中登記的家庭人口數量和擁有的土地財産,常用于賦稅、徭役的核算依據。例如《宋史·蘇頌傳》記載:“頌因治訊他事,互問民鄰裡丁産,識其詳。”
泛指財産
元代文獻如《救孝子》中提到:“雖然是丁産多,時也告乏。”此處“丁産”更偏向于廣義的財産概念,包括動産與不動産。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用例或曆史演變,可參考《宋史》《福惠全書》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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