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可的意思、常可的詳細解釋
常可的解釋
[usual practice] 往常行之有效用的辦法,即歸例,慣例
聖人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韓非子·五蠹》
詳細解釋
成規,舊例。《韓非子·五蠹》:“是以聖人不期脩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
詞語分解
- 常的解釋 常 á 長久,經久不變:常數。常量(亦稱“恒量”)。常項。常任。常年。常駐。常住。常備不懈。 時時,不隻一次:常常。常客。時常。經常。 普通的,一般的:常識。常務。常規。常情。常人。平常。反常。 姓。
- 可的解釋 可 ě 允許:許可。認可。甯可。 能夠:可見。可能。可以。不可思議。 值得,認為:可憐。可悲。可親。可觀。可貴。可歌可泣。 適合:可身。可口。可體。 盡,滿:可勁兒幹。 大約:年可二十。“潭中魚可百許
專業解析
“常可”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古代文獻或特定語境中。其核心含義需從權威漢語詞典和古籍用例中溯源:
一、基本釋義
“常可”由“常”(固定不變、常規)與“可”(許可、認可)組合而成,意為“常規的許可”或“既定的标準”。
- 《漢語大詞典》 釋義為:“常規;成規。”
- 《古代漢語詞典》 解釋其引申義為:“公認的準則或規範。”
二、語義演變與用法
- 本義:固定規則
指被社會普遍接受的行為規範或制度。例如《韓非子·五蠹》中“不期修古,不法常可”,即反對墨守成規。
- 引申義:合理性與正當性
在《論衡》等文獻中,“常可”隱含對事物合理性的判斷,如“事有常可,理有必然”(王充《論衡》),強調符合常理即可被認可。
三、古籍用例佐證
- 《韓非子·顯學》:“故明主舉實事,去無用,不道仁義者故,不聽學者之言。”其中“去無用”即破除不合時宜的“常可”。
- 《後漢書·張衡傳》:“所謂常可者,亦庸人之所習也。”說明“常可”多指世俗慣常的做法。
四、現代適用性
該詞現今多見于學術研究或文言翻譯,如法學領域形容“法律允許的常規行為”,或哲學讨論中指代“傳統範式”。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 《韓非子集解》(中華書局點校本)
- 《論衡校釋》(中華書局新編諸子集成)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紙質權威出版物以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網絡擴展解釋
“常可”是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成規、舊例或慣例,主要指過去長期沿用且被認為有效的做法。以下是詳細解析:
1.基本釋義
- 來源:出自《韓非子·五蠹》中的“聖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意為聖人不盲目效仿古代,不固守舊例,而是根據現實制定措施。
- 構成:“常”指固定、不變,“可”指可行、適用,合指長期沿用的慣例或規則。
2.語境擴展
- 古文用法:多用于批判墨守成規的思維。例如,韓非子主張打破“常可”,強調因時制宜。
- 現代引申:現代漢語中較少單獨使用,但在特定語境下可表示“常規做法”或“慣例”(如提到的例句:“綠色處處可見,清香常常可聞”中的“常可”為副詞組合,與古義不同)。
3.近義詞與反義詞
- 近義詞:成例、舊規、慣例。
- 反義詞:變革、創新、權變。
4.權威參考
- 漢典、滬江詞典等權威工具書均以《韓非子》為經典出處,定義一緻。部分低權威網頁(如)将其解釋為“經常可以”,屬于現代誤用,需注意區分語境。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文用例或現代引申,可查閱《韓非子》原文或語言學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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