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cquisition
get; obtain; acquire; attain; earn; gain; make; take
【電】 acquisition
content; matter; substance; thing
【化】 object
【醫】 agent
在漢英詞典框架下,“獲得物”作為法律與日常用語的雙重概念,其核心定義為“通過特定手段獲取的實體或抽象資源”。該詞對應的英文表述以“acquisition”為主流,牛津英語詞典将其描述為“通過購買、贈予或勞動所得之物”(來源: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2023版)。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法律語境中特指“不涉及原始權利轉移的物權取得行為”,例如遺産繼承或合同履行後的标的物接收。
從語言學角度分析,漢語“獲得物”由動詞“獲得”與名詞後綴“物”構成,強調行為結果的具體化。劍橋英語詞典指出,其近義詞“acquisitions”常出現在商業并購領域,例如“technology acquisitions”(來源:Cambridge Dictionary,2024年更新版)。而在民法體系中,《民法典》第240條明确将獲得物納入物權保護範疇,規定其合法持有者享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
“獲得物”指通過努力、購買或特定方式取得的事物,可以是具體物品或抽象成果。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獲得物”是“獲得”的名詞形式,表示通過行動得到的結果。在漢語中,它既包含實物(如購得商品),也包含抽象事物(如經驗、榮譽)。
具體與抽象的區别
使用場景
詞源與擴展
古漢語中“獲”本義為捕獵所得,後引申為廣義的“取得”。現代用法中,“獲得物”更強調結果屬性,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代對象。
若需進一步了解“獲得”的動詞用法或相關成語,可參考來源、4、5的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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