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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勞訊問英文解釋翻譯、疲勞訊問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third degree

分詞翻譯:

疲勞的英語翻譯:

fatigue; prostration; tire; tiredness; wear out; weariness
【化】 fatigue
【醫】 defatigation; fatigue

訊問的英語翻譯:

ask about; cross-question; inquest; interrogate
【法】 arraignment; inquisition; interrogation; interrogatory; query
questioning

專業解析

疲勞訊問的法律定義與英譯解析

一、中文法律定義

“疲勞訊問”指司法人員在刑事訊問過程中,通過長時間、不間斷的詢問剝奪被訊問人必要休息時間,迫使其在生理或精神極度疲憊狀态下作出供述的行為。其核心構成要件包括:

  1. 連續性:訊問持續時間顯著超出合理限度(通常超過12小時或通宵進行);
  2. 剝奪休息權:拒絕提供必要飲食、睡眠等基本生理需求保障;
  3. 強迫性:利用疲勞狀态削弱被訊問人意志自由,變相強迫供述。

    該行為被中國《刑事訴訟法》第52條明确禁止,屬于非法取證手段,所獲口供依法應予排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95條)。

二、英文術語對應譯法

在英美法系語境中,“疲勞訊問”的規範譯法為"interrogation through fatigue" 或"fatigue-induced interrogation"。其法律内涵強調:

三、權威法律依據

  1. 中國法律規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2條:禁止以疲勞訊問等非法方法收集證據。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第8條:對疲勞訊問所得供述應當強制排除。
  2. 國際公約标準

    • 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第1條:将“蓄意施加肉體或精神劇烈痛苦”定義為酷刑,疲勞訊問構成精神酷刑(psychological torture)。

結論

“疲勞訊問”的實質是通過生理壓迫制造虛假供述風險,中英文定義均指向其程式非法性與人權侵害本質。其英文譯名"interrogation through fatigue"精準反映了以疲勞為手段的強制取證特征,并與國際反酷刑法律框架接軌。

注:法律條文引用來源為全國人大官網(npc.gov.cn)及聯合國人權條約數據庫(ohchr.org),具體條款可參見官方文本。

網絡擴展解釋

“疲勞訊問”是司法實踐中常見的非法取證手段,其法律界定及特征如下:

一、定義與特征

疲勞訊問指辦案人員通過長時間連續審訊,剝奪嫌疑人必要的飲食、睡眠等生理需求,使其在肉體與精神雙重痛苦下違背意願作出供述的行為。其核心特征包括:

  1. 隱蔽性與非暴力性:區别于直接暴力手段,通過“軟暴力”施壓;
  2. 連續性:采用“車輪戰”方式,俗稱“熬鷹”;
  3. 目的性:旨在突破嫌疑人心理防線,獲取有罪供述。

二、法律依據與認定标準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7條,傳喚、拘傳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2小時,特殊情況不超過24小時,且必須保障嫌疑人飲食和必要休息。若訊問超出合理限度,導緻嫌疑人難以忍受痛苦而違背意願供述,即可認定為疲勞訊問,相關供述應依法排除。

三、危害與應對

  1. 現實危害:易引發虛假供述,導緻冤假錯案;同時嚴重損害嫌疑人身心健康。
  2. 防範措施:需通過立法明确界定标準,加強審訊錄音錄像審查,規範取證程式。

四、司法實踐參考

《刑事審判參考》第1166號案例(王平受賄案)指出,認定疲勞訊問應結合訊問時長、休息保障情況及供述自願性綜合判斷。

疲勞訊問因違背程式正義和人權保障原則,已成為我國司法改革重點規制的對象。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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