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nes of the dead] 遗骨、尸骨
尸骨;骨灰。 晋 葛洪 《抱朴子·勤求》:“非 老 庄 之学,故无骨殖而取偶俗之徒,遂流漂於不然之説,而不能自返也。” 元 朱凯 《昊天塔》第一折:“被番兵将我尸首焚烧了,把骨殖吊在 幽州 昊天塔尖上。” 明 汤显祖 《牡丹亭·怅眺》:“果然后来 退之公公 潮州 瘴死,举目无亲。那 湘子 恰在云端看见,想起前诗,按下云头,收其骨殖。” 罗广斌 等《在烈火中得到永生·魔窟》:“﹝先烈的遗体﹞或是干脆抛进镪水池里,连骨殖也不让保存下来。”
“骨殖”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语义和文化内涵的书面词汇,其核心含义指人死后尸体腐烂剩下的骨骼。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解释,“殖”在此处读作轻声的“shi”,该词多用于描述遗骸或遗骨的状态,常见于丧葬文化、历史文献或文学作品中。
从词源学角度分析,“骨殖”由“骨”与“殖”二字复合构成。《汉语大词典》指出,“殖”本义为“生长、繁殖”,但在“骨殖”中引申为“遗留、存留”,整体构成“遗骨存留”的语义组合。这种构词方式体现了汉语词汇通过语素叠加产生新义的典型特征。
该词的使用语境具有鲜明的语体特征。根据《辞海》记载,“骨殖”属于书面语范畴,常见于古代法典、地方志及民俗记录。例如《宋刑统》中规定“凡发墓取骨殖者,徒三年”,反映其在法律文书中的规范用法。现代汉语中则多用于描述考古发现或丧葬仪式,如“迁葬骨殖”等表述。
在文化语义层面,《中国民俗文化大观》强调,“骨殖”承载着汉民族“入土为安”的殡葬观念。考古发现证明,自新石器时代起,二次葬习俗中就有清洗、安置骨殖的仪式,这种文化记忆通过词汇得以传承。值得注意的是,方言中该词存在语音变体,如吴语区读作“gweq zheq”,但核心语义保持不变。
“骨殖”是一个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何九叔将武大郎的骨殖偷出,交予武松。”(《水浒传》典故)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阅《汉典》或《水浒传》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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