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苟狥 ”。无原则地顺从。《旧唐书·王求礼传》:“此詿误之人,比无良吏教习,城池又不完固,为贼驱逼,苟徇图全,岂素有背叛之心哉!” 宋 李之彦 《东谷所见·朋友》:“惟恐少有攖拂而取疎远,故随事苟徇而覬亲密。” 明 归有光 《论三区赋役水利书》:“先时言水利者不知本原,苟狥目前,修一港一浦以塞责而已。”
“苟徇”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以下信息进行解释:
“苟徇”指为了个人私利或眼前利益,无原则地顺从他人或违背道义。例如在官场或社交中,因畏惧权势或贪图好处而放弃原则。
该词多用于批评政治、社交或道德领域中的妥协行为,如官员徇私舞弊、朋友间阿谀奉承等。现代语境中,也可形容职场或生活中因利益违背原则的行为。
“苟徇”的同义词包括“阿谀逢迎”“曲意逢迎”,反义词则为“刚正不阿”“坚守原则”。使用时需注意其贬义色彩,多用于书面语或正式批评。
《苟徇》是一个汉字词语,意思是随便附和或顺从别人的意见或行为。
《苟徇》的部首是艹(草字头),总共有10画。
《苟徇》的来源较为复杂,其中“苟”的本义是一种植物(为禾本科植物,有草冠),后来引申为虚浮轻浮的态度。而“徇”的本义是顺从,后来被引申为盲从、附和。两个字合在一起形成了《苟徇》这个词。
《苟徇》的繁体字是「苟徇」。
在古代汉字书写中,“苟徇”并不常见,因此没有传统的古时候汉字写法。
1. 他并非真心支持这个提案,只是出于苟徇之举而已。
2. 别只是苟徇他人的意见,要有自己的主见。
逢迎、媚附、趋炎、顺从。
媚态、奉承、附和、低三下四。
坚持、拒绝、抗拒、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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