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韩翃 《寒食》诗:“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 汉 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后遂用“宫烛分烟”指代寒食节。 宋 姜夔 《琵琶仙》词:“十里 扬州 ,三生 杜牧 ,前事休説。又还是宫烛分烟,奈愁里悤悤换时节。”
"宫烛分烟"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文化背景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源于中国古代的寒食节习俗,尤其与唐代宫廷礼仪密切相关。该词的字面意思是指宫廷中分发点燃的蜡烛,但其深层蕴含了皇恩赏赐、政治恩宠与社会等级制度的象征意义。
指宫廷中所用的蜡烛。在古代,蜡烛是贵重物品,宫廷所用蜡烛材质精良、制作考究,非民间寻常之物。
"烟"此处指蜡烛燃烧时产生的轻烟,代指烛火。"分烟"即分发点燃的蜡烛,引申为自上而下的恩赐与特权分配。
整体释义:
指皇帝在寒食节结束后,将宫廷蜡烛赏赐给近臣或贵族,象征其获得特殊荣宠与政治地位。这一行为既是对禁火习俗的终结,也是权力与恩典的仪式化表达。
该词典出唐代诗人韩翃《寒食》诗:
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
诗中描绘了寒食节禁火三日后,宫廷特赐蜡烛予权贵之家的场景。"五侯"泛指受宠的显贵,暗含对特权阶级的讽喻。此诗收录于《全唐诗》,是理解"宫烛分烟"文化内涵的关键文本依据 。
寒食节(清明前一二日)需禁火冷食,至清明日由宫廷重新取火,分传至百官家中,称为"赐新火"。唐代宫廷以蜡烛代替新火赏赐重臣,形成"宫烛分烟"的独特仪式。这一制度体现了:
明确释义:"宫烛分烟"指"寒食节后宫廷赐烛予臣子",强调其作为唐代宫廷礼制的一部分(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
详述寒食禁火与宫廷赐烛习俗的关联,指出该仪式在唐宋时期成为重要的政治文化符号 。
在现代语境中,"宫烛分烟"可引申为:
例:
"科技创新的红利若只如'宫烛分烟'般惠及少数企业,将加剧行业垄断。"
"宫烛分烟"以物质赏赐为表象,深层承载了古代中国的礼制文化、政治恩宠观念及社会结构特征。其词义根植于唐代寒食习俗,并在文学经典中凝练为具有批判性的文化符号,至今仍可借以反思资源分配与权力关系。
“宫烛分烟”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与古代寒食节习俗相关,具体解释如下:
该词源自唐代诗人韩翃的《寒食》诗:“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诗中描绘了寒食节时,宫廷将蜡烛分发给权贵,轻烟随烛火散开的场景。
后常用“宫烛分烟”代指寒食节。因寒食节有禁火习俗,但宫廷特许点燃蜡烛并分发给近臣,这一特殊场景成为寒食节的象征。
宋代姜夔在《琵琶仙》中化用此典:“又还是宫烛分烟,奈愁里悤悤换时节”,借以表达时节更替的愁绪。
该词通过寒食节宫廷分烛的场景,既描绘了历史习俗,也衍生为寒食节的代称,并在后世诗词中被赋予时光流转的意象。更多细节可参考汉典、百度百科等来源(综合自-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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