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田赋之法。 夏 代一夫授田五十亩,每夫计其五亩之入以为贡。 商 为井田之制,以六百三十亩之地,划为九区,每区七十亩,中为公田,其外八家各授一区,但借其私力以助耕公田,而不复税其私田。《孟子·滕文公上》:“ 夏后氏 五十而贡, 殷 人七十而助。” 梁启超 《<变法通议>自序》:“贡助之法,变为租庸调,租庸调变为两税,两税变为一条鞭。”
(2).进献物品赋税。《新唐书·曹王李皋传》:“帝驻 梁州 , 皋 之贡助相望。”
“贡助”是古代中国与赋税制度相关的复合词,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
夏代“贡”法
夏朝实行“五十而贡”制,每户授田50亩,需将其中5亩的收成作为赋税上缴国家。这种定额税制以土地产出为基础,具有固定性。
商代“助”法
商朝采用井田制,将630亩土地划分为9个区(每区70亩),中间为公田,周围8区由8户耕种。农户需共同耕作公田,公田收成归国家,私田则无需纳税。此制度强调集体协作,即“借民力助耕”。
“贡助”也指地方向中央进献物资或缴纳赋税的行为。例如唐代《新唐书》记载,曹王李皋在战乱中持续向朝廷输送物资,被称为“贡助相望”。
梁启超在《变法通议》中提到,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经历了“贡助→租庸调→两税→一条鞭”的演变过程,说明“贡助”是早期赋税体系的重要形态。
贡助(gòng zhù)是一个动词,意指为某个目的、事业或集体付出自己的力量、财物、才能等,以达到共同的目标。
贡助的部首是贝(贝贝字底部叠加的两个点),笔画数为12画。
贡助的本义源自于古代官僚制度中的上贡活动。古代帝王在特定的时刻,要求属国或领地的贵族或子民奉献财物以示忠诚和敬意的行为被称为"贡",而"助"表示协助、帮助,后来两者结合起来逐渐演变成了"贡助"这个词。
繁体字为「貢助」。
按照古代汉字写法,贡助可以用「貢助」来表达。
1. 他经常贡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来帮助社区的发展,是一个贡助社会的模范。
2. 作为团队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尽力贡助自己的力量,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贡助的常见组词有:
- 奉贡(fèng gòng):指向上级或神明献上贡品。
- 贡品(gòng pǐn):指作为贡物准备献给上级或神明的物品。
- 贡献(gòng xiàn):指为集体、事业或个人付出自己的努力、才能、财物等,以达到共同的目标。
贡助的近义词有:
- 奉献(fèng xiàn)
- 捐赠(juān zèng)
- 参与(cān yù)
贡助的反义词是:抵抗(dǐ kàng)。
白鬼饱世界踩追怅望抽搦樗丑垂髾麤顽单夫只妇抵极递献低音都堂俸深干闼婆贯蝨锢藏贵介鼓石皓华昊天罔极合保横眉努目洪波奸污旧态复萌括囊守禄立然满园春马蝇逆人驽足僻戾贫疾蜸蚕巧言衾单磬叔悫诚染指赡救深远仕宦释肩衰劣输倕戍旌顺风而呼顺直隋堤苏娘天则调舌弄脣退厅推与闻望误惑显轨贤儁宪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