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时称以色相为诱饵诈骗钱财的女子。 李家瑞 《北平风俗类徵·市肆》引 严思庵 《艳囮二则》:“ 明 万历 之末,輦下诸公间有闲情花柳者,一时教坊妇女,竞尚容色,投时好以博貲财,后且联布党羽,设为誆骗,妙选姿色出众者一人为囮,名曰‘打乖儿’,其共事者,男曰‘帮闹’,女曰‘连手’……事成计力分财,而为囮者独得其半。於是搆成机巧,变幻百出,不可究詰。”
“打乖儿”是汉语中一个较为少见的方言词汇,其核心含义指“通过故意示弱、装出乖巧姿态来获取他人好感或避免冲突”。从构词角度分析,“打”在此处为动词前缀,带有“做出某种行为表现”的意味;“乖儿”则特指孩童般的顺从态度,整体构成行为方式的具象化表达。
该词汇常见于北方方言区,尤其在民间口语中使用时,常带有微妙的情感倾向:既可能表达对机敏应对策略的赞赏(如《北京土话辞典》收录的用例“孩子打乖儿哄老人开心”),也可能暗含对心机行为的揶揄(如河北方言研究文献中“别跟我打乖儿装相”的否定用法)。
语义演变方面,“打乖儿”可追溯至明清俗文学作品,在《醒世姻缘传》《金瓶梅》等白话小说中已出现类似表述,反映出中国传统文化中“以柔克刚”处世哲学的民间实践形态。当代语言学家将其归入“策略性交际行为”的语义范畴,与“扮猪吃虎”“大智若愚”等成语构成近义关联群。
权威参考资料:
“打乖儿”是明代出现的特定称谓,主要用于描述以色相为诱饵进行诈骗活动的女性。根据多个来源的综合分析,其含义及背景如下:
核心定义
该词指明代以色相诱骗钱财的女子群体。这类诈骗通常有组织性,成员包括:
运作模式
诈骗团伙通过精心设计的“美人计”实施骗局,成功后按比例分赃。其中“囮”作为主犯可分得半数赃款,其余由“帮闹”和“连手”分配。
语境差异需注意
部分文献(如)提到该词可能引申为“对权威顺从”,但此解释未在其他权威来源中得到印证,可能属于语境误读或区域用法的差异。建议以明代诈骗行为的释义为优先理解。
历史考证
清代严思庵在《艳囮二则》中详细记载了万历年间北京地区的此类骗局,说明其社会影响已引起当时文人关注。
提示:该词属于生僻历史词汇,现代使用极少,研究明代市井文化时可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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