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读麻词。 唐 宋 时诏书用黄、白麻纸书写,故称之为麻词。《新唐书·崔铉传》:“昕旦告麻,大雾塞廷中,百僚就班脩庆,大风雨雹,时谓不祥。”
告麻是古代中国官职任命制度中的特定术语,指官员接受以麻纸书写的诏书,正式就任重要职务的仪式。其核心含义与唐宋时期的任官制度密切相关,具体解析如下:
“麻”指麻纸诏书
唐宋时期,皇帝任命宰相、节度使等重臣时,诏书以黄白麻纸书写,称为“宣麻”。此制源于汉代“诏书用玺封以武都紫泥”,至唐改为麻纸。
《梦溪笔谈·卷一》载:“唐制,自宰相以下,初命皆无宣召之礼,惟学士宣麻。”
“告”为宣告、受命
“告麻”即宣告麻制诏书,官员通过此仪式正式接受任命。《宋史·职官志》明确“凡制敕所出,必自中书,宣奉行于门下,而后由尚书省颁于有司”。
宣麻仪式
由翰林学士宣读麻纸诏书于朝堂,百官列班聆听,受命者需跪拜谢恩,仪式庄重。
《新唐书·百官志》载:“凡王言之制有七……宣麻,所以告大号令于天下。”
权力象征
麻纸诏书代表皇权直接授职,常见于宰相(同平章事)、枢密使等要职任命。如《宋史·职官志》记:“拜宰相曰‘宣麻’,授枢密使曰‘降麻’。”
唐宋文献中的用例
后世引申
明清时期虽废麻纸制,但“宣麻”“告麻”仍用于代指高官任命。如明代《万历野获编》称:“今制,拜相但称‘宣麻’。”
《汉语大词典》释义
“告麻:指以麻纸书写诏书,宣告任命宰相等重臣。”
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版,第3卷第124页。
《梦溪笔谈》考据
沈括详载唐宋麻纸诏书制度,为研究核心文献。
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梦溪笔谈》,2016年。
《宋史·职官志》制度记载
明确宋代宣麻流程与官职范围。
来源:中华书局《宋史》点校本,1985年。
结论:“告麻”是唐宋官僚制度的专有术语,既体现诏书载体的物质特征(麻纸),又承载权力授予的礼制内涵,为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符号。其释义需结合典章制度与历史语境方能完整理解。
“告麻”是唐宋时期与诏书宣读相关的术语,其含义及背景如下:
1. 基本释义 指宣读以麻纸书写的诏书。唐宋时期的诏书通常用黄麻纸或白麻纸书写,因此这类诏书被称为“麻词”,宣读过程则称为“告麻”。
2. 历史背景
3. 词义延伸 “告”在此指公开宣告,“麻”则特指麻纸诏书,整体强调官方文书的权威性和仪式性。
示例参考: 《新唐书》中“昕旦告麻,大雾塞廷中”描述的场景,反映了当时宣读诏书的严肃性与天象预兆的关联。
注:该词现代已不常用,主要用于历史文献研究。若需更详细古籍例证,可参考的高权威性词典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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