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歌女,舞女。《新唐书·河间王孝恭传》:“后房歌舞伎百餘。”
(2). 日本 的一种民族戏剧。
歌舞伎是日本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戏剧形式之一,其名称由“歌(か)”“舞(まい)”“伎(ぎ)”三部分组成,分别对应音乐、舞蹈与表演技艺的融合。根据《日本传统艺术大辞典》记载,歌舞伎起源于江户时代初期(17世纪初),最初由出云阿国创立的“阿国歌舞伎”发展而来,后经演变形成以男性演员为中心的“野郎歌舞伎”,并确立程式化的表演体系。
从艺术特征看,歌舞伎包含三大核心元素:一是“隈取”(脸谱),通过夸张的妆容表现人物性格;二是“見得”(静态造型),演员在情绪高潮时摆出雕塑般的姿势;三是“三味线”伴奏与“长呗”唱腔的配合。日本国立剧场研究指出,这种“视觉与听觉的立体化表达”使其区别于能乐、文乐等其他传统艺能。
角色体系主要分为“立役”(男性角色)、“女方”(女性角色)和“道化方”(滑稽角色)。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女性角色均由男性“女形”演员扮演,这一传统自1629年幕府禁止女演员登台后延续至今,成为重要文化特征。据东京国立文化财研究所考证,现代歌舞伎保留着《忠臣藏》《义经千本樱》等18世纪传承的经典剧目。
2005年,歌舞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历史价值与艺术成就获得国际认可。日本文化厅数据显示,全国现有五大传统剧团,每年在歌舞伎座、国立剧场等专用剧场演出超500场,通过“スーパー歌舞伎”等创新形式持续吸引年轻观众。
歌舞伎是日本传统戏剧艺术的代表形式之一,其名称和内涵具有以下特点:
词源与含义
“歌舞伎”三字为汉字借用,原词在日语中发音为“kabuki”。名称源自“傾く”(kabuku),意为“前卫、特立独行”,后雅化为“歌(音乐)”“舞(舞蹈)”“伎(技艺)”的组合。这一命名体现了其综合性的艺术特征,即融合音乐、舞蹈与表演技巧。
历史演变
艺术特色
文化地位
歌舞伎被日本政府列为“重要无形文化财产”,2005年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表演形式至今仍活跃于现代舞台,成为日本传统文化的重要象征。
注:如需更详细的历史剧目或表演流派信息,可参考日本国立剧场等权威机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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