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joining farmland neighbour] 耕地相邻的人家互称地邻
亦作“ 地隣 ”。 1.邻居;邻里。《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一:“知县便叫地邻来问他道:‘那 王甲 与 李乙 果有讎否?’地邻尽説:‘果然有讎。’” 清 林则徐 《晓喻粤省士商军民人等速戒鸦片告示稿》:“至閭阎虽众,而十室必有忠信,不能不寄目於地隣。”
(2).耕地邻接的各方,彼此互为地邻。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词讼》:“凡告户籍者,必以族长、坟产为定;告田产者,必以契券、地隣为据。”
地邻(dì lín)指土地相互接壤的邻近关系,特指农田或地块之间因边界相连而形成的相邻关系。该词常用于描述农村土地所有权或耕种时的相邻方,强调地理空间上的毗连性。
例句:
“这两户农民因地界纠纷争执不下,村委会召集全体地邻现场勘验,最终划清了界限。”
权威来源: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第298页,商务印书馆,ISBN 978-7-100-12450-8(在线阅读入口需订阅访问)。
构词解析:
复合词“地邻”最早见于明清地契文书,如清代《康熙字典》引《正字通》:“田相接者曰地邻”。
历史用例:
清代《户部则例》:“凡买卖田宅,须凭地邻、牙保人等署名画押。”
来源:《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张传玺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传统农耕中,“地邻”是土地确权、灌溉、界碑设立的关键证人,如明代《鱼鳞图册》登记田地时需地邻共同确认。
在城乡规划中扩展为“地理相邻的社区或单位”,例如:“工业园区与居民区为地邻,需协调环保措施。”
术语 | 含义 | 与“地邻”区别 |
---|---|---|
邻里 | 居住相近的人群关系 | 强调社会关系,非地理边界 |
接壤 | 领土或地块边界相接 | 描述状态,不涉及主体关系 |
田界 | 农田的分界标志 | 指实物边界,非人际关系 |
结论:“地邻”是兼具地理属性与社会契约关系的汉语特有概念,其释义需结合土地制度史及实际应用场景综合理解。
“地邻”是一个具有双重含义的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耕地相邻的农户
指拥有相邻耕地的农户之间互为地邻,常用于描述农业社会中的土地关系。例如清代文献中提到,处理田产纠纷时需“以契券、地邻为据”,即需地邻作为旁证。
邻居或邻里
广义上也可指普通邻居,如《初刻拍案惊奇》中知县询问案件时,传唤“地邻”作证,此处的“地邻”即指邻里。
部分文献(如、)虽提及成语(如“宫邻金虎”),但这些成语与“地邻”本身无直接关联,需注意区分。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沪江在线词典或《福惠全书》等古籍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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