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时委任下级官吏的文书。《宋史·职官志三》:“ 绍圣 元年吏部言, 元丰 法,凡入品者给告身,无品者给黄牒。” 宋 岳珂 《愧郯录·皇祐差牒》:“今世中臺给黄牒之制,前必曰尚书省牒某官,而右语则曰差充某职替某官成资闕。”
黄牒是汉语中具有双重语义指向的复合词,其核心释义需结合古代行政制度与宗教文化进行解析:
一、官府文书类释义 《汉语大词典》记载,黄牒特指宋代以降以黄纸誊写的官方下行文书,主要用于官吏任命、敕封爵位等行政事务。其形制特征为:以矿物颜料染制的黄麻纸为载体,加盖朱色官印,文书末端标注"牒至准敕"字样,体现封建政令的权威性。《宋史·职官志》记载此类文书需经三省复核,枢密院用印,具有法律效力。
二、道教符箓类释义 据《道藏·三洞神符记》考释,黄牒在宗教语境中指代道教斋醮仪式中使用的黄色符箓。这类文书以朱砂绘制云篆天文,承载祈禳、驱邪等宗教功能,常见于度亡科仪或法器开光仪式。其形制规格遵循"天圆地方"的宇宙观,尺寸多取阳数(单数),符头绘三清宝号,符脚列二十八宿星图。
三、词源学考证 "黄"取五行中央土德之色,象征皇权与神圣;"牒"原指简牍时代的公文载体,《说文解字》释为"札也",后演变为特定文书形制。二者组合既保留材质特征(黄色纸张),又强化了等级制度(中央政令)与神秘主义(宗教法力)的双重属性。
关于“黄牒”的词义解释如下:
黄牒是宋代的一种官方任命文书,主要用于委任无品级官员或临时派遣的职务人员。根据宋制:
宋哲宗绍圣年间(1094-1097年)进一步规定:首次任命、二次任命及改职者中,若无官品,仍需使用黄牒。
黄牒的“黄”指文书颜色,“牒”为古代公文类别。部分非权威来源(如)将其与刑罚文书混淆,此说法与主流历史记载不符,需以宋代官制文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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