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皇帝进谏而受廷杖。 明 沉德符 《野获编·禁卫·陆刘二缇帅》:“五君子先后抗疏,拜杖闕下,亦赖其加意省视,且预戒行杖者,得不死箠楚。” 清 王广心 《送董苍水游楚粤》诗:“先朝直节 董侍郎 ,锄奸拜杖投南荒。”
拜杖是古代中国礼仪活动中使用的特殊礼器,特指臣子在朝见君王时手持的仪仗手杖,兼具身份象征与礼仪功能。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阐释:
拜杖通常以竹木或玉石制成,长度约三尺(约1米),顶端饰有圭首(上尖下方的玉饰),杖身刻有象征等级的纹饰。《周礼·春官》载:“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以等邦国”,其中“瑞”即包含圭杖类礼器,拜杖形制与之相类,属彰显身份的信物。
“拜”指跪拜之礼,“杖”为持握之物,二字结合凸显其仪式属性:
拜杖源于先秦圭璋制度,秦汉后逐渐规范化。唐代《通典》记载:“百官入朝,必执笏杖”,此处“笏杖”即拜杖的别称。至明清时期,随着跪拜礼的强化,拜杖演变为更具象征性的“朝笏”,但其持杖行礼的核心功能一脉相承。其文化内核凝聚了古代“以器载礼”的哲学思想,通过器物规范传递尊卑秩序。
文献依据:
- 《周礼注疏》(中华书局点校本)释“瑞玉”制度
- 《汉官六种·汉官仪》载汉代仪仗规制
- 《通典·礼典》述唐代朝仪沿革
“拜杖”一词有两种不同的解释,具体含义需结合语境区分:
礼仪动作说(见于部分词典): 指古代对尊长或敬仰之人行跪拜礼的动作,强调尊敬的态度。但这一解释在权威历史文献中较少出现。
历史事件专称(主流解释): 特指向皇帝进谏而遭受廷杖刑罚的行为。此义项源自明清时期史实:
提示:当代使用中,“拜杖”多用于历史语境讨论,日常交流较少出现。若需具体分析某文献中的含义,建议结合上下文判断其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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