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周 时负责制毡之官。《通典·职官二一》:“﹝ 后周 官品﹞正一命:毳工。” 王仲荦 《北周六典·冬官府》:“毳工中士,正二命。毳工下士,正一命。”原注:“《周礼·天官·掌皮》职曰:‘共其毳毛为毡,以待邦事。’按 北周 盖分 姬周 天官掌皮之职,於冬官府置毳工之官也。”
"毳工"是一个较为生僻的汉语词汇,其含义需结合字义与古代文献语境进行解析:
一、字义解析
毳 (cuì)
本义指鸟兽的细毛。《说文解字》释为"兽细毛也"(来源:《说文解字注》)。引申指绒毛类织物,如唐代白居易《红线毯》中"太原毯涩毳缕硬"即用此义(来源:《全唐诗》)。
工 (gōng)
泛指工匠、技艺或劳动。《周礼·考工记》载"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强调其技术性(来源:《周礼注疏》)。
二、词义考释
"毳工"为复合词,特指从事精细毛织品加工或羽毛工艺的工匠。其依据如下:
三、文献佐证
虽直接记载较少,但可通过间接史料印证:
结论
"毳工"指传统手工业中专门处理动物细毛、羽毛并制作相关制品的技艺工匠,其活动见于唐宋以降的纺织业与工艺品制作领域,反映了古代手工业的专业化分工。
注:因古籍原始文献数字化限制,部分来源未提供链接,但可通过《中国基本古籍库》《汉典》等权威平台验证引文。现代研究可参考尚刚《中国工艺美术史新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相关章节。
“毳工”是北周时期设置的官职名称,其具体解释如下:
职官来源
该官职最早见于《通典·职官二一》和《北周六典·冬官府》的记载,属于北周(南北朝时期北朝政权)职官体系中的一员,专门负责与制毡相关的官方事务。
等级划分
根据官阶不同分为两等:
职责范围
主要监管毡类制品的生产,其名称来源于《周礼·天官·掌皮》中“共其毳毛为毡”的记载,表明职责与动物细毛(毳毛)加工为毡的工艺密切相关。
词源解析
该官职反映了古代手工业在官僚体系中的制度化,尤其注重毛纺织品的官方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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