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量刑的宽严。刺,杀。宥,宽。《周礼·秋官·小司寇》:“听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 郑玄 注:“宥,宽也。民言杀,杀之;言宽,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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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字义项推测:
《说文解字》释为“君杀大夫曰刺”,后引申为“以尖锐物扎入”“讽刺”等义(《汉语大字典》第2版)。
《说文解字》释为“宽也”,《广雅》释为“赦也”,表宽恕、宽容之意(中华书局《古代汉语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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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宥”是一个古代法律术语,指量刑时的宽严尺度,具体解释如下:
1. 字义解析
2. 出处与用法 出自《周礼·秋官·小司寇》:“听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意为根据民众对案件“应严惩或宽恕”的舆论,决定适用重刑(上服)或轻刑(下服)。郑玄注:“民言杀,杀之;言宽,宽之。”
3. 历史背景 该词反映了古代司法中“民意参与量刑”的特点,通过收集公众意见平衡刑罚轻重,体现“慎刑”思想。但需注意,此处的“民意”多指贵族阶层的意见,与现代司法民主有本质区别。
注:该词现代已罕用,主要用于古籍研究或特定历史语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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