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代职事官于正俸外的膳食补贴。《宋史·职官志十二》:“内外官有添支料钱,职事官有职钱、厨食钱。”
厨食钱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中的一种财政补贴形式,特指朝廷向特定官员发放的膳食津贴,主要用于保障其公务活动期间的饮食开支。该制度多见于唐宋时期,是官员俸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核心含义
“厨食钱”由“厨食”与“钱”复合而成:
合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公务餐补,区别于实物供给。
制度功能
唐代起,官员俸禄包含禄米、职田、俸料钱等,厨食钱属“俸料钱”细分项。例如:
唐代外官赴京述职或中央官员当值,可依品级领取厨食钱,用于支付工作餐费(参考《唐会要·卷九十三》)。
唐代定制
据《新唐书·食货志》载,京官每月可领“厨食钱”补充俸禄,标准因品秩而异。如九品官约700文,用于支付官厨餐食或自行支配。
宋代演变
宋代将厨食钱并入“职钱”“餐钱”等综合补贴,但地方官仍保留类似名目。如《宋史·职官志》提及州府官员的“公使厨食钱”,用于公务接待。
敦煌文书佐证
敦煌出土唐代账册(P.2507号文书)记载“厨食钱”发放记录,印证其作为常规津贴的存在。
现代研究指出,厨食钱具有双重性质:
参考文献来源
“厨食钱”是宋代职事官在正俸之外获得的一种膳食补贴,主要用于官员的日常饮食开支。该词最早见于《宋史·职官志十二》,其中提到“内外官有添支料钱,职事官有职钱、厨食钱”。
性质与用途
属于宋代官员俸禄体系的补充部分,专用于补贴职事官的饮食费用。宋代官员俸禄包含正俸(基本工资)、职钱(职务津贴)、添支料钱(额外补贴)等,厨食钱是其中专项补贴之一。
历史背景
宋代官员俸禄制度较为复杂,除基本俸禄外,还包含多种名目的补贴,如茶汤钱、驿券等。厨食钱的设立反映了宋代对官员待遇的细化,旨在保障其履职期间的生活需求。
文献依据
该词在《宋史》等官方史料中有明确记载,说明其具有制度规范性。例如《宋史·职官志十二》直接提到“厨食钱”作为职事官的法定补贴项目。
如需进一步了解宋代官员俸禄体系,可参考《宋史》或相关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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