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孩子头发分梳两边,束成八字角模样。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皇女戴寸许阔小头箍,至十餘岁留髮,至年餘择吉打扒角;至选婚有駙马,始择上头。”
打扒角是汉语方言词汇,主要流行于四川、重庆等西南官话地区,其核心含义指两人互相揪扯头发扭打的行为,常见于肢体冲突场景。以下从词典角度分项解析:
本义
“打扒角”专指打架时双方用手揪住对方头发(或发髻)进行撕扯的动作。“打”指斗殴,“扒”意为揪住、拉扯,“角”在方言中代指头发或发髻(古称“总角”)。该词生动描绘了肢体冲突中头发被拉扯的状态。
引申义
在口语中可泛指激烈扭打,强调互相纠缠的肢体冲突,如:“两个娃儿为争玩具打扒角,扯得头发乱糟糟的。”
方言背景
该词属西南官话特征词汇,尤其活跃于四川、重庆方言。《汉语方言大词典》(中华书局)收录其为“川渝方言词”,强调其地域文化属性。
历史依据
“角”指发髻源于古代儿童束发为髻的习俗(《说文解字》:“总角,聚两髦也”),后引申为头发。四川方言保留此古义,如“揪角角”即揪头发。
“两个学生在操场打扒角,老师赶紧拉开。”
(描述互相揪扯头发的打斗场面)
川剧台词中常见“莫打扒角,有话好说”,体现方言对冲突的诙谐表达。
《四川方言词典》释为:“互相抓扯头发打架;泛指扭打。”(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
语言学论文《西南官话动作类方言词考》指出,“打扒角”是“打”+“扒角”的复合结构,“扒角”为动宾短语,凸显动作细节。
该词折射巴蜀地区语言的生活化特征。类似表达如“扯皮”(争吵)、“角逆”(冲突)等,均体现方言对冲突场景的形象刻画,可参考《巴蜀方言词汇研究》。
“打扒角”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指女孩子将头发分成两股,梳成“八字角”模样的发型。这种发型在古代文献中常见于描述幼年或未婚女性的发式,例如明代刘若愚在《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中提到,皇女幼时留发后会择吉日“打扒角”,成年选婚时再改梳其他发式。
部分网页(如)将“打扒角”误释为“夺取利益”的成语,但结合权威古籍记载及多数词典解释,此说法不准确,建议以发型定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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