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孩子頭發分梳兩邊,束成八字角模樣。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内臣職掌紀略》:“皇女戴寸許闊小頭箍,至十餘歲留髮,至年餘擇吉打扒角;至選婚有駙馬,始擇上頭。”
打扒角是漢語方言詞彙,主要流行于四川、重慶等西南官話地區,其核心含義指兩人互相揪扯頭發扭打的行為,常見于肢體沖突場景。以下從詞典角度分項解析:
本義
“打扒角”專指打架時雙方用手揪住對方頭發(或發髻)進行撕扯的動作。“打”指鬥毆,“扒”意為揪住、拉扯,“角”在方言中代指頭發或發髻(古稱“總角”)。該詞生動描繪了肢體沖突中頭發被拉扯的狀态。
引申義
在口語中可泛指激烈扭打,強調互相糾纏的肢體沖突,如:“兩個娃兒為争玩具打扒角,扯得頭發亂糟糟的。”
方言背景
該詞屬西南官話特征詞彙,尤其活躍于四川、重慶方言。《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收錄其為“川渝方言詞”,強調其地域文化屬性。
曆史依據
“角”指發髻源于古代兒童束發為髻的習俗(《說文解字》:“總角,聚兩髦也”),後引申為頭發。四川方言保留此古義,如“揪角角”即揪頭發。
“兩個學生在操場打扒角,老師趕緊拉開。”
(描述互相揪扯頭發的打鬥場面)
川劇台詞中常見“莫打扒角,有話好說”,體現方言對沖突的诙諧表達。
《四川方言詞典》釋為:“互相抓扯頭發打架;泛指扭打。”(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
語言學論文《西南官話動作類方言詞考》指出,“打扒角”是“打”+“扒角”的複合結構,“扒角”為動賓短語,凸顯動作細節。
該詞折射巴蜀地區語言的生活化特征。類似表達如“扯皮”(争吵)、“角逆”(沖突)等,均體現方言對沖突場景的形象刻畫,可參考《巴蜀方言詞彙研究》。
“打扒角”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指女孩子将頭發分成兩股,梳成“八字角”模樣的發型。這種發型在古代文獻中常見于描述幼年或未婚女性的發式,例如明代劉若愚在《酌中志·内臣職掌紀略》中提到,皇女幼時留發後會擇吉日“打扒角”,成年選婚時再改梳其他發式。
部分網頁(如)将“打扒角”誤釋為“奪取利益”的成語,但結合權威古籍記載及多數詞典解釋,此說法不準确,建議以發型定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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