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达谕旨。 唐 王建 《宫词》之六十一:“中官传旨音声散,诸院门开触处行。”《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郡王见了大喜,传旨唤出 新荷姐 ,就教他唱 可常 这词。” 明 何良俊 《四友斋丛说·史三》:“太监 梁芳 进淫巧以荡上心……夤缘传旨与官。”
传旨是汉语中的历史性动词短语,专指传达皇帝的命令或诏书。其核心含义与古代中国的行政体系密切相关,具体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指帝王下达命令后,由特定官员或机构将旨意传递给执行者或天下臣民。例如:“太监奉旨出宫,传旨赦免囚犯。”(据《汉语大词典》释义)
在中央集权制度下,“传旨”是政令通达的关键环节,需通过翰林院、通政司等官方渠道传递,确保旨意权威性(参考《古代汉语词典》对行政流程的记载)。
唐代起,传旨需遵循“宣旨”礼仪,使者持节符、宣读诏书时,接旨者须行跪拜礼,体现皇权神圣性(见《中国礼仪制度研究》)。
甲骨文中“旨”象匙取食,引申为“意图”。《说文解字》注:“旨,美也。从甘,匕声”,后专指帝王意志的尊称。
特指由上至下的单向传递,区别于普通“传达”,如《周礼》中“掌传王命”的职官设置。
“传旨”在文学作品中常象征绝对权威的投射,如《红楼梦》元春省亲时“传旨免礼”,凸显皇权对家族的荣宠(见《红楼梦语词文化溯源》)。现代汉语中偶用于戏谑性表达,如“领导传旨开会”。
注:以上释义综合《汉语大词典》《古代汉语词典》《说文解字注》等权威辞书,并参考历史制度及经典文献用例。因辞典无网络链接可引,来源均标注纸质文献名称。
“传旨”是一个具有浓厚历史文化色彩的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综合解析:
基本释义
“传旨”由“传”(传递)和“旨”(皇帝的命令)组成,指传达皇帝的谕旨或重要指示。这一行为在古代是宫廷运作的核心环节,需通过官方渠道确保政令通达。例如,唐代王建在《宫词》中描述“中官传旨音声散”,展现了宫廷内传旨的场景。
机构与流程
为保障旨意准确传达,古代宫廷设有专职机构负责此事。如明代有“司礼监”等机构,负责记录、传递皇帝的谕旨,甚至参与政令拟定。清代雍正时期,传旨内容不仅涉及政令,还包括皇室日常事务,如史料记载雍正曾传旨制作梳具作为亲王福晋的寿礼。
文学与历史例证
在文学作品中,“传旨”常体现皇权的威严。如《儒林外史》描写太监在殿门传旨召见臣子,凸显了传旨的仪式感和等级制度。此外,《京本通俗小说》中郡王传旨提审人物的情节,反映了传旨作为司法程序的一环。
词义延伸与近义词
除特指皇命外,“传旨”也可广义指代重要指示的传达。近义词包括“宣谕”“颁诏”等,均强调自上而下的权威性信息传递。
语言与结构分析
从构词看,“传”在古汉语中既表传递(如传位),亦含留传后世之意(如“名传后时”),而“旨”专指帝王意志,二字组合强化了词语的权威属性。
“传旨”不仅是古代行政体系的关键环节,也是研究皇权运作和历史文化的重要语料。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机构设置,可参考《明史·职官志》或《清实录》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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